ela2 wrote:
難道不怕愛車受傷?被...(恕刪)
忘了說,只要你開得上去,人行道也可以停.
因為我們台中人很有同情心,都會體諒這些把車停紅黃線車道人行道的駕駛,一定是有急事,非停不可.
或是大家都只是臨時借停一下,只是下車買個煙,打個香腸...
有擋到就喊一聲嘛,又不是不會移車(順便露個刺龍繡鳳給你看).
大家能閃得過就當做沒違停這回事.
所以假如10公尺內同時有停車格和紅線,大家都會合理地把車停在紅線區,並且有良心地注意輪子不要壓在紅線上.(台中的紅線是指車子或堆放的雜物超過這條線會"不好看",這點和我國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稍微有點不一樣)
也就造成汽機車停車格閒置過多,產生沒有停車位需求的現象,而連帶使得停車場數目不多或是管理不善.
==========
順便一提.
台北市的面積是 272 km^2,官民營拖吊場有八個.
台中市的面積是2215 km^2,但是官方拖吊場,只有文心/崇德/豐原三個.無民營(台中市民不歡迎)
也就是說,只要您"借停"的地方不在以上這三個保管場方圓3公里內,或者情況沒有嚴重到會馬上出人命的狀態,基本上拖吊車不會想來回開半小時的車程去破壞官民和諧.
無法拖吊,那警察開單不會怕嗎?
台北市的人口是 二佰七十萬人,交通大隊人數至2006年編制員額為1187人.
台中市的人口也是二佰七十萬人,交通大隊人數於2011年為551人.
所以,光車禍都處理不完了,辛勤的基層還有餘力去主動開單惹民怨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