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再和日勝生進行聯合開發之舉違憲了,
新聞內容如下
北市捷運局辦理1991年間向新北市大坪林地區多位地主徵收239筆土地,辦理美河市聯合開發興建案,但地主認為,徵收之時,政府稱都市計畫要徵地做為捷運系統用地,並沒有聯合開發使用許可,最後卻挾帶作聯合開發使用,蓋成美河市,顯有重大瑕疵,之後地主聲請大法官解釋,大法官認為,當年的《大眾捷運法》第7條等規定,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今宣告違憲。對此,台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
示,市府捷運局及法務正在了解細節及後續因應,府層再研商作續作為。(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這就是被徵收人的可憐之處,
即便以市價補償了,
後來土地增值的利益卻無法享受,
以龍龍市長的觀點,
還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更見不平。
對了,
民國80年的台北市長應該是黃大洲吧!
個人單車裝備:小貓鼬、黑神駒、VD18、PEAK通勤車,各有擅場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