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ging on Cliffs wrote:逼原有土地但是沒有現金的人們拋售土地嗎?誰會是承接人?...(恕刪) 到最後承接的,會是擁有超低成本資金成本的地產商(資金收租來的)以及壽險金控財團(資金收保費來的)ex.國泰、富邦、遠雄台灣這幾年的政策走向,美其名是土地正義但實際上會讓台灣房地產逐漸走向類似香港一般稍微有點錢的中產階級、中實戶慢慢被掃出去繼承而來的也守不住,只能拋售房地產最後集中化,只有幾個大財團可以玩老百姓要買房,只能跟那些大財團底下的(品牌)買
地價稅再繼續漲,不管是原地主持有,還是受不了吐出來給財團接手,終將造成另一波房地產上漲,你有看過麵粉成本墊高,麵包便宜的嗎?最後苦的是誰?你可以說老子不買帳總可以吧!可,當然可!那以後就是把你們這些貧民洗到更外圍,更小的籠子住,好個居住正義啊!
昨天有去市府抗議.但似乎沒用.真不知市價如何認定持有30年未買賣過.這要是繳不起的人.一定要賣出當然流向財團.建商土地成本增加.下一代買得起透天嗎居住正義只是一個口號這次抗議去了2百多人.人數不多媒體不愛.漲了好幾倍不是每一個人多繳得起.既使繳得起.可以繳得起多少年
yingdan wrote:林佳龍市長表示:台中市整體平均公告地價雖調漲38.25%,但公告地價占市價比只有14.61%,這就哀鴻遍野。台灣最後還是會漸漸走向實價課稅,恐怕地價稅還有好幾倍要漲,差別只在於分幾年漲。...(恕刪) 這是台中, 第一次漲, 很多地方地價稅已經連漲幾次了, 尤其是台北市, 而且我不在台北的地價稅前幾年也漲過了, 所以拿5倍套用全國是比較沒甚麼道裡, 另外, 台中在房屋稅上漲也是落後中央政府要求至少要調到市價4~5成, 不然砍統籌分配款, 4~5成應該是極限了, 而以現在大家反彈的情況, 應該會有政策走向自住輕稅化
有公告地價 也有公告現值 兩種不同東西以前公告地價是拿來課稅的 公告現值是拿來徵收加乘的公告地價跟市價調一樣可以做,就是稅金要調降要不然政府跟人家賺什麼漲跌的管理費?胡不扯 wrote:公告地價占市價比只有...(恕刪)
搞不懂為何一個國家有公告地價跟公告市值兩種不同地價要就都統一之前申請返還土地訴訟 地方法院以公告現值跟我算裁判費 但是要求不當得利補償時是以公告地價計算補償費兩者差價4倍詢問律師為何這樣計算 律師說 算裁判費都是以公告現值計算(裁判費收較多) 補償時是以公告地價計算(金額較低)不知法院也變成營利機關了 以賺錢為優先既然裁判費以公告現值計算 難道補償金不應也以公告現值計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