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交屋前的系統櫃是否歸屋主所有?

荊棘草兒 wrote:
跟仲介抗議,讓仲介去...(恕刪)

+1
沒錯,記得跟仲介強調:「系統櫃已經固定於房屋內部,為定著物,且附屬於房屋,應該視為房屋之一部分,並無須特別約定。況拆除後,明顯難以另行組裝而發揮原來的功用,賣方若堅持拆除,顯有民法第148條權利濫用之虞。」
「因買方當初就是喜歡這樣的設計還有格局才買的,若賣方拆除,則無購買意願,應認為可歸責於賣方,要求解除契約。」
我相信仲介一定會盡力說服賣方。
有些品牌系統櫃是可以拆的喔!我朋友家就是拆掉帶去新家組裝。

合約沒包的事就不要硬要包吧,如果你不想多付錢就請他們拆走,反正都舊了,要花錢還不如買新的、合乎自己需求的。

奇怪
哪有人賣房子還在拆固定在牆壁天花板上面的燈具跟系統家具阿

太誇張了吧
要講系統櫃
廚房的流理台也是系統櫃做的阿

請問有誰賣房子在拆廚房流理台的

樓主我教你
他如果敢給你拆系統櫃跟燈
那你就不交屋 也要求貸款銀行不撥款

賣方必須你驗完屋, 完成最後交屋手續之後, 才會收到履約保證帳戶裡面的房款
沒交屋他一毛錢都拿不到

你直接跟房仲講 牆壁固定的系統櫃跟天花板的燈不可以拆
歸你所有
記得錄影錄音

你就跟他僵持一下
看看他會不會害怕

萬一你要妥協
你也可以叫他拆走
但是必須恢復原屋況
系統櫃跟牆壁都會打矽利康黏住
叫他恢復原狀
那就是要矽利康清乾淨, 牆壁抹平, 上油漆
我跟你保證他拆走恢復原狀的費用是跟重做新的差不多

qt39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是...(恕刪)

買賣合約裡沒註明,明確回答你,系統櫃是屋主的
只要非固定家具,家電,可搬遷,都是屋主的沒錯
那些都是歸前屋主所有,買賣時要約定清楚,
那些購置的成本不低,但是拆除的成本更高,而且拆了沒用,
你不用花那個錢,你就請他拆,他一定是送你的。
交屋了喔!~~~~~~~~煩請屋主清除這些(假裝不要)的廢棄物~~~~~~~~

tany3472 wrote:
那些都是歸前屋主所...(恕刪)


家具,買時值錢,賣時不值錢,
qt393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們是一...(恕刪)

你直接跟賣家說請他拆走,我要買新的重新裝潢,他最後會送你,或拜託你收下!

櫃子兩萬,燈五千?

光請人來拆跟載去丟,大概就要花個兩萬了
插花,這是新的賣屋手法嗎?
降低房屋價格吸引買家,簽約或過戶時才加上裝潢價格?
請問樓主,房屋+裝潢價格,是否跟房屋行情價差不多?
你的仲介失職吧,這些在簽約前都應該談好
點交的屋況,屋主會留下的東西...等
沒談就是前屋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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