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nHsu wrote:(恕刪) 真是長知識了...但應該不是每個建商都肯這樣配合吧應該剛好該案本來就有預設合併戶需求了反正在賣的時候載入管理規約如果成立管委會要在併戶共用部分要約定專用就要區權會通過才可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