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uthtt wrote:選舉快到了機械幫你改成平面還要告? 跟選舉有啥關係?1. 消費者花大錢買車位.......結果車位是不合法的2. 建商車位從299個暴增到367個......假設一個車位算200萬, 多了167個車位就是建商多賺3.34億建商賣一個不合法的車位本來就不對.......這跟最近阿滴的工業乙土地建案不是很類似?一個賣辦公室大樓的案子, 廣告等等卻是面向想買住家的一般消費者.
CNC-2 wrote:這樣要回填修改就真的(恕刪) 要是停工太久可能會遲延交屋,有遲延利息問題然後買的車位被改掉,或許會有不完全給付,搞不好有機會解約總價高,遲延利息、違約金都更多,建商真的會虧大但如果他真的違法,本來這種行為就不應該阿!!契約圖說跟建照核准圖不同真的是蠻誇張的
CcCManCcC wrote:台灣罰責太輕了都沒人(恕刪) 好奇查了一下不知道是不是這條建築法第 87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起造人、承造人或監造人新臺幣九千元以下罰鍰,並勒令補辦手續;必要時,並得勒令停工。一、違反第三十九條規定,未依照核定工程圖樣及說明書施工者。9000元對比車位價格,恩...如果廣告不實,公平會開罰金額通常就比較高。
這事情也沒很複雜呀都說豪宅一哥了怎麼可以有B4 B5 停車位呢你買聯聚說你停B5不是笑死人嗎阿基地就不夠大又想蓋高高的賣多戶一點 豪宅又每人都要好幾個車位不往下挖原因是往下挖成本更貴又賣不掉 就只好違法超挖賣車位囉所以現在建商品牌怎麼排呢 違建跟漏水哪個嚴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