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ee6815 wrote:
這樣做有實際的困難,...(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小弟爬了整棟樓沒有一個有提到汽機車路權問題的。
另外,台中市區是不可能用LRT的,造價高、運用彈性低,以還在大眾運輸發展初期的台中來說,不適合。
angel0414 wrote:
市長要以小市民的角度 而且是往沒車的弱勢族群的角度來思考~~大眾交通運輸工具當然不是富人在搭的,可是中產跟弱勢需要啊
開車路過的人 wrote:
反正卸任的人可以走,也可以說當初設計的多好,但是沒跟大家說設計規劃BRT為何能解決塞車,為何中港路快車道的車會變少?現任的就要解決問題,別說要拆了,拆不了的,好好面對問題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