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n Chang wrote:請舉例作怪的例子另外...(恕刪) 怎麼作怪?依照網友建議,把升格條件提高到250萬人口,試問,像台南縣市、屏東縣市…為了達到升格門檻,要不要《引進》人口!那時,喊賣台爽、引進大陸人口不是更爽!選舉時,怕大陸籍投藍的票,要不要搞怪?……哈!哈!怪不怪,見怪不怪,不怪才怪!
tenlai24 wrote:縣市合併為什麼房地產...(恕刪) NO...以台中縣市來說大眾運輸系統太差太差況且,整個台中縣市絕大部份的工作就業機率以及經濟重心和生活逛街幾乎都在台中市只有假日大家才往郊外跑而以台中市目前房價來說,雖然七期很貴但從台北人角度來看,便宜的很到時只是增加更多北部人來中部投資或是建商藉機炒作台中市目前空屋比率還是最高要說到往郊區發展,還早得很不合理的房價只是加速房市泡沫化捷運??有了捷運又如何??在地人若無法改變交通習性捷運只是少數人要搭乘的工具而已
my216005 wrote:在3都15縣的基本架構下,除了台北、台中、高雄縣市有機會合併升格外,其他縣市都是合併降級為縣的。...(恕刪) 新政府還是脫離不了大中國思想,為什麼一定要三級制政府呢?全部的縣市都同樣位階就好了,而且也可以減少政府的財務負擔。日本比台灣大很多,也是採用兩級制阿,幹嘛多一層「都」來浪費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