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2012012 wrote:
為啥不倫不類!!??...(恕刪)


重點是重劃後,土地市值會上升,如果不花錢去買,對其他參與重劃的人公平嗎?
人家的土地坪數直接對半砍,你家的不用,你覺得這樣對嗎?
這樣重劃區裡面的人都別重劃了,乖乖等政府買土地開路出來就好了。
這樣的行為跟那些吵著要執行土地分割時有侵犯到別人土地,卻不願意"相找"的人有什麼不一樣?
肥狸貓 wrote:
重點是重劃後,土地市...(恕刪)
這是你的觀點~如果是你要出錢買回那一半的地.保存原本的房子~然後成為你所謂的土地增值~你不會粉X嗎?不是拆你房~占你的地~你當然說好~這沒啥好辯論~我只是讓大家知道一些財團是如何利用法律漏洞.藉這自辦重劃賺取暴利的事情!我不認同這是不倫不類!!懂嗎!!還有一點~~如果台中市這些龐大自辦跟市辦重劃地(降低房價)將來能讓大家有房住~是好~~但目前不管哪個重劃地~喊價都高於平均值~你覺得這樣不是只圖利財團嗎??!!呵~~或許你會覺得我是酸葡萄~~~但我也有地參與自辦~所以我只是講出目前自辦的一些不公平處!!
Chen2012012 wrote:
為啥不倫不類!!??...(恕刪)




激動的是誰顯而易見
在"台中重劃區"討論樓裡貼出連結然後說這連結其實跟討論的事情沒關係,只是貼出來讓大家參考!?
既然沒關係又有啥參考價值
文中已寫出市地重劃跟農地徵收是兩件事
一個在2X年前就已規畫好的都市計劃,一個是因應財團及政治人物需求而衍生出來的開發案
這可以比較參考??
再者我提的有憑有據,寫出前因後果,也無情緒用詞
說明市地重劃歷史沿革,及為啥與大浦農地事件差異
對照你字裡行間扣帽子,自以為是的臆度
誰比較激動
我想這說明一切

當然我並不是認為每個自辦都是符合公平正義,
所以我只針對大埔及市地重劃兩件不同事情做並列而寫出評論


"你有地在自辦被重劃嗎??根本不到50%好嗎?簽同意書時講50%~獲得重劃資格後講目前建築成本大增~分不到50%!!"

我倒想請問你的地是位在哪個單元分不到50% 除非是商業區否則怎麼可能沒有50%
再者最多商業區的13單元商業區也有45%
請你公告一下是哪個單元的重劃會講出因建築成本大增所以地主領不回50%住宅區
這種事情煩請講出來讓大家參考














Chen2012012 wrote:
這是你的觀點~如果是...(恕刪)

我家族有土地參與臺中市的重劃,整個過程小弟都有參與,基本上小弟已經覺得很公平了。
重劃後土地剩一半不到,市值上升兩倍,放著還繼續升值,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好。
感覺您的問題是屬於邏輯問題,想得通就通,想不通也沒辦法。
照妳這樣的邏輯,我被劃進去重劃區我死都不妥協,這樣我的土地就自動增值兩倍,大家都打這種算盤。那就別重劃了。
重劃會損很多地,這樣只想拿好處,又裝的像受害者,搖著所謂正義的大旗,真當別人看不出馬腳嗎?
這樣拿地出來損的重劃參與者都是笨蛋嗎?
還是重劃出來的路跟公共空間,都別使用,房子也一輩子不准轉讓出租,那我就沒話說。

黑喬老大 wrote:
激動的是誰顯而易見在...(恕刪)
呵....我還是強調~我沒把市地重劃跟大埔事件講在一起..對於一個看了大埔事件後還是認為~就這樣阿~恩~~那你可以不要去理會我PO的聯結~你很懂~我知道~但不是每件事都是你認知絕對的~(你有地被重劃嗎?沒有就閉嘴!單元自辦重劃目前就很多沒分配到50%.)我不會再跟你嘴砲~先說別人不倫不類的是你~現在說砲人先的也是你~好啦!你怎麼認為你就是啦!反正大埔事件在你認知也是沒啥~所以我不須跟你繼續講下去!!我們哩摸不同!!

肥狸貓 wrote:
我家族有土地參與臺中...(恕刪)
大大~~我不想再回你了!!!我講的是房子被重劃~~你一直講土地~~何況當初如果土地太小.重劃後坪數不足最小比例~~還是必須選擇1.買回土地補足.或2.把土地賣掉!!你家族有土地重劃而且重劃後土地升值2倍恭喜你~~那是家族農地大~重劃後超過最低分配坪數!所以不用再拿錢買回或賣掉!!這跟板大的文不一樣耶!
Chen2012012 wrote:
大大~~我不想再回你...(恕刪)



我只想說,您不瞭解重劃的精神,台中市的重劃區裡面有多少人是直接土地換土地?
絕大多數都是有地上物的好嗎?照版大朋友的邏輯,台中市那麼多重劃區早就抗議不完了。
只要經過重劃,您的土地所有權就已經易主了,為了要住在該地買土地所有權回來理應合理。
如果不幸,版大朋友的建物被拆掉的部分應該可以獲得補償。
而且版大朋友有優先承購權(土地所有權)已經很好了,不然還要怎麼樣?
再說重劃後銀行鑑價也會上漲,就算原先是貸款的也能再多貸貸款出來,手頭沒錢很多方式可以解決
重點是要為得到的利益付出代價,別想著要不勞而鑊。

照你這麼說,曾經遇到土地法三十四條之一被強制執行的人不就全部都得上街頭抗議?
為什麼可以強拆他們的建物?
就是因為當初權力人詢問他們要不要優先承購,他們不要,那麼最後就是讓想要的人承購去。
這有什麼好抱怨的?該做的程序都有做完了,自己選擇放棄或不理會也是自己選的,有什麼資格抗議?
你覺得這個是法律漏洞嗎?你就算是去地政事務所的人都可以跟您說明如何利用這類法條來解決問題。
您說這樣該算是漏洞,還是算無知?
這是界就是這樣運轉的,如果您想的到更好或更公平的方式,請參選立委,小弟力挺到底。
肥貍貓大大是內行人
土地重劃或是區段徵收之後的地價必然上漲,原地主大都受益
所以才會有許多建商或企業搶買重劃前的土地,等著獲利
當然,如果像樓上大大說的,房子在重劃範圍內,還要拿錢放人,當然會有一點嘔
但是如果前後價差一一精算,絕對划算,如果現金不夠,預先脫手,價格也會不錯的
如果所有情況都要考慮到完美,政府的政策也都不用作了
首先我就不想繳稅了,不是嗎?
我覺得Chen2012012應該向台中市府抗議,在這邊PO文是沒有用的
人家員林鎮市地重劃就因為有中央補助10億,使原地主可分回土地達55%,還有讓繳不起差額地價的原地主可以打對折減免,剩下的一半還可以期無息分42期繳納,Chen2012012應該去問一下地政局,彰化有為什麼台中市沒有呢?
有人開始凹不下去了

跟小孩子一樣在鬧脾氣囉~~~

混淆視聽的很明顯...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我親戚家就是被重劃的..參與過程我都陪他了解


如果真的對於土地被重劃不公平.怎到現在還沒有人向市府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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