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後賣方欲動用履保價金繳貸款 請益

請先注意幾個東西:
1.他項權利上原設定銀行設定金額,你的貸款是否有辦法作足額代償?
因為雖然過戶成你的名字,但是上面應該還有原屋主之銀行抵押權
2.另既然他是要償還銀行,那建議出款直接指定銀行的帳戶,不要經過賣方之手,避免資金挪作他用
3.一般銀行應該不會因為早還幾天就減少違約金,但仍建議請對方提供銀行承辦員電話自行確認
4.按照合約走,你有絕對權力,但是若是根據以上機制確保自己產權,建議也行個方便,減少交屋紛爭
5.比較怕對方是把錢拿去利用,而你貸款不足代償他的貸款,或是他是拿去還私人債務
這些建議請代書約對方出來當面了解會比較好
請問若買方允許賣方動用後,
賣方沒有拿去償還貸款、甚至捲款跑掉,
對於賣方權益會有何影響?
一般來說, 賣方動用履約保證金(或是簽約時拿買方的現金)以成交價的5%以內算是合理可以讓步的,您的狀況是要動用420萬的400萬,是太誇張了點!

starve wrote:
所以你如果看到土地騰本是你的名字
那表示對方已經付完所有款項了
那還要繳什麼貸款
奇怪


你想太多了!!!地政機關過戶才不管你有沒有還完貸款,基本流程先搞清楚


1.樓主要先確定履保的錢是匯到賣方的貸款銀行嗎?如果是就不用擔心

2.擔心權狀造假可花錢請謄本看是不是你的名字

3.流程應該是過戶後先還完屋主貸款,在請屋主塗銷後才可交屋(此時屋主才能拿到剩下尾款)

千萬不要交屋後才匯錢給他(1屋主不去塗銷你怎麼半?房子有另一個銀行的他項權力,2屋主也不會同意這樣做,房子和錢都在你手上,房子都沒了錢也沒拿到,屋主也沒什麼保障)

backboy1234 wrote:
請先注意幾個東西:1...(恕刪)



我對這個很有興趣
想請教一下

若是買賣房屋的履保過程,原屋主尚有銀行貸款。
原本是說過戶前會塗消後再過戶
然後買方的貸款也開始撥款

那買方拿到的權狀,怎麼知道名下的所有權狀是沒有欠銀行錢的

只有現任屋主跟銀行貸款的款項呢?


代書還要問你,要你簽字
代表手續未完成
也就是房屋雖然是你名下
但還是設定給銀行抵押的狀況
並不是你名下就沒事了
有可能拿了400萬卻沒去繳貸款也是有可能的
看你願不願意冒風險給人家方便

eric811211 wrote:
想請問01上的各位前...(恕刪)

如果是這種理由,那三成內我還可接受,超過就不行,除非是自己人
想當好人就明說幾成內你可接受,寫清楚
超過五成就太多了,最好都不要動用,如果砍很多在考慮
樓主(買方)如果沒有承接賣方貸款,賣方貸款未清償前,能過戶給樓主(買方)嗎?

有貸款可以過戶
但是房子一樣是設定抵押給銀行
也就是借款人跟抵押品的所有人不同人
所以假設你跟你爸爸買房子
就可以不用重新辦貸款
欠款人是你爸,新屋主是你
Dempsey wrote:
我對這個很有興趣想請...(恕刪)

這個我有一點經驗,如果有代書應該會全查出來
當初我買時連他快被銀行拍賣和有去借二胎都查出來
代書有約三方來一次還清,不用怕他拿去它用
我是背他貸款的人,快沒銀行要給我貸款了
結果有一家肯收,但利率超高
忍痛交了三年後去轉貸,原5.8X%變2.3X%,本來36XXX元變27XXX
差很多,最後浮動的變2.7X,房子快交完了還去借一些出來,有要求利率一樣
現在可以一次還或慢慢還,有五年
比較討厭而且沒法處理的事,他們有用房子作保買了機車都沒付
五年後還有人來問那前屋主住不住這

Dempsey wrote:
若是買賣房屋的履保過程,原屋主尚有銀行貸款。
原本是說過戶前會塗消後再過戶
然後買方的貸款也開始撥款

那買方拿到的權狀,怎麼知道名下的所有權狀是沒有欠銀行錢的

只有現任屋主跟銀行貸款的款項呢?


1.一般不太可能過戶前塗銷(前提屋主已還完貸款或他有能力一次還完貸款)

2.看謄本,謄本會寫他項權利部是否還有前屋主的貸款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