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注意幾個東西:1.他項權利上原設定銀行設定金額,你的貸款是否有辦法作足額代償?因為雖然過戶成你的名字,但是上面應該還有原屋主之銀行抵押權2.另既然他是要償還銀行,那建議出款直接指定銀行的帳戶,不要經過賣方之手,避免資金挪作他用3.一般銀行應該不會因為早還幾天就減少違約金,但仍建議請對方提供銀行承辦員電話自行確認4.按照合約走,你有絕對權力,但是若是根據以上機制確保自己產權,建議也行個方便,減少交屋紛爭5.比較怕對方是把錢拿去利用,而你貸款不足代償他的貸款,或是他是拿去還私人債務這些建議請代書約對方出來當面了解會比較好
starve wrote:所以你如果看到土地騰本是你的名字那表示對方已經付完所有款項了那還要繳什麼貸款奇怪 你想太多了!!!地政機關過戶才不管你有沒有還完貸款,基本流程先搞清楚1.樓主要先確定履保的錢是匯到賣方的貸款銀行嗎?如果是就不用擔心2.擔心權狀造假可花錢請謄本看是不是你的名字3.流程應該是過戶後先還完屋主貸款,在請屋主塗銷後才可交屋(此時屋主才能拿到剩下尾款)千萬不要交屋後才匯錢給他(1屋主不去塗銷你怎麼半?房子有另一個銀行的他項權力,2屋主也不會同意這樣做,房子和錢都在你手上,房子都沒了錢也沒拿到,屋主也沒什麼保障)
backboy1234 wrote:請先注意幾個東西:1...(恕刪) 我對這個很有興趣想請教一下若是買賣房屋的履保過程,原屋主尚有銀行貸款。原本是說過戶前會塗消後再過戶然後買方的貸款也開始撥款那買方拿到的權狀,怎麼知道名下的所有權狀是沒有欠銀行錢的只有現任屋主跟銀行貸款的款項呢?
eric811211 wrote:想請問01上的各位前...(恕刪) 如果是這種理由,那三成內我還可接受,超過就不行,除非是自己人想當好人就明說幾成內你可接受,寫清楚超過五成就太多了,最好都不要動用,如果砍很多在考慮
樓主(買方)如果沒有承接賣方貸款,賣方貸款未清償前,能過戶給樓主(買方)嗎? 有貸款可以過戶但是房子一樣是設定抵押給銀行也就是借款人跟抵押品的所有人不同人所以假設你跟你爸爸買房子就可以不用重新辦貸款欠款人是你爸,新屋主是你
Dempsey wrote:我對這個很有興趣想請...(恕刪) 這個我有一點經驗,如果有代書應該會全查出來當初我買時連他快被銀行拍賣和有去借二胎都查出來代書有約三方來一次還清,不用怕他拿去它用我是背他貸款的人,快沒銀行要給我貸款了結果有一家肯收,但利率超高忍痛交了三年後去轉貸,原5.8X%變2.3X%,本來36XXX元變27XXX差很多,最後浮動的變2.7X,房子快交完了還去借一些出來,有要求利率一樣現在可以一次還或慢慢還,有五年比較討厭而且沒法處理的事,他們有用房子作保買了機車都沒付五年後還有人來問那前屋主住不住這
Dempsey wrote:若是買賣房屋的履保過程,原屋主尚有銀行貸款。原本是說過戶前會塗消後再過戶然後買方的貸款也開始撥款那買方拿到的權狀,怎麼知道名下的所有權狀是沒有欠銀行錢的只有現任屋主跟銀行貸款的款項呢? 1.一般不太可能過戶前塗銷(前提屋主已還完貸款或他有能力一次還完貸款)2.看謄本,謄本會寫他項權利部是否還有前屋主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