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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long19810406 wrote:
到時候一坪破千萬
哇...噱翻了耶
請問,這種語氣跟論據支點要怎麼回應?
hlz wrote:
我想過你會用這招 所以我也早就下了伏筆
個人認為A大與H大會這樣子,應該有其歷史背景!

Jm0423 wrote:
h大為自己留點德吧,...(恕刪)
令人敬佩的JM大,小弟現實中對裝腔作勢的深刻和賣弄痛快的武斷!(小弟自己也許更常這樣
)通常很難表態,只有失語沉默,不代表我這樣是對的,但也許,別人有不同小弟處理方式也不一定是錯!

六藝君子 wrote:
你跟龍大的case若不幸上了法院你必敗無疑, 法官只要問你,
六大,小弟誠心請教這會上法院嗎?
良心建意 wrote:
板主你就告死他吧,他講那麼多理由,請他跟法官解釋就可勒,法官自己會判斷!投資客是該受點教訓的!
嗯...這跟版主有什麼關係?
嗯...這跟良大您又有什麼關係?
嗯...這又跟投資客有什麼關係?
clhung0 wrote:
我去年12月在台中看...(恕刪)
報告版主,小弟針對您標題,感想如下
這個是開價的更動,參考意義不大!
應該是要看成交價。
假設其為真的成交價好了,就這地段跟產品來說,小弟會認為是房市單一的脫軌動作,
看空或看多的人,小弟想都不該影響對自已已知模式的信心!
事實上,個案也可以列入參考,但每一房價成交的意義,還要看是多大,多小,地段優劣(有代表性?)而定。
換句話說,問題要看這個案對"影響市場"的"程度或嚴重性"
也就是不要只看"分子"要相對的看"分母"
請版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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