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 房價逆風高飛了!!

ooxxoooxxxxooxxx
唉,大家各自抒發論點,和平討論不是很好嗎?

加價賣然後讓你砍價,
買方就會覺得砍了快一百萬,心想賺到了...
如果遇到買方不砍價就下單了,
賣方當然樂得賺更多咩!何樂而不為...
這是什麼邏輯?一直去看去關心不喜歡的房子?莫非腦...?(疑問句)
(不用發我傳票,後面很好造句,莫非腦...中另有想法?)
clhung0 wrote:
這是什麼邏輯?房子那...(恕刪)

hlz wrote:
我想過你會用這招 所...(恕刪)

mark一下
又來了. 動不動告告告.

司法院應該開一間分院專門處理 Mobile 01 地產,手機板上的口角.

01乾脆配合律師事務所直接提供訴訟服務

不煩嗎? 好像幼稚園小朋友動不動就說我要去跟老師告狀一樣.

大家都是成熟的人,事業也有一番成就。說話更該慎重,理念不和也要彼此互相尊重。
andylong19810406 wrote:
到時候一坪破千萬
哇...噱翻了耶


請問,這種語氣跟論據支點要怎麼回應?


hlz wrote:
我想過你會用這招 所以我也早就下了伏筆


個人認為A大與H大會這樣子,應該有其歷史背景!

Jm0423 wrote:
h大為自己留點德吧,...(恕刪)


令人敬佩的JM大,小弟現實中對裝腔作勢的深刻和賣弄痛快的武斷!(小弟自己也許更常這樣)

通常很難表態,只有失語沉默,不代表我這樣是對的,但也許,別人有不同小弟處理方式也不一定是錯!



六藝君子 wrote:
你跟龍大的case若不幸上了法院你必敗無疑, 法官只要問你,


六大,小弟誠心請教這會上法院嗎?

良心建意 wrote:
板主你就告死他吧,他講那麼多理由,請他跟法官解釋就可勒,法官自己會判斷!投資客是該受點教訓的


嗯...這跟版主有什麼關係?

嗯...這跟良大您又有什麼關係?

嗯...這又跟投資客有什麼關係?



clhung0 wrote:
我去年12月在台中看...(恕刪)


報告版主,小弟針對您標題,感想如下

這個是開價的更動,參考意義不大!

應該是要看成交價。

假設其為真的成交價好了,就這地段跟產品來說,小弟會認為是房市單一的脫軌動作,

看空或看多的人,小弟想都不該影響對自已已知模式的信心!

事實上,個案也可以列入參考,但每一房價成交的意義,還要看是多大,多小,地段優劣(有代表性?)而定。

換句話說,問題要看這個案對"影響市場"的"程度或嚴重性"

也就是不要只看"分子"要相對的看"分母"

請版主參考!!
你再不買,明年變 1980w 會更傷心.

snoopy9520 wrote:
六大,小弟誠心請教這會上法院嗎?
(恕刪)


毀謗罪是告訴乃論, 如果龍大去告了, 就要上法院了.

snoopy9520 可能是年輕網友(若非致歉),

建議可以先搞懂什麼是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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