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沒生活品質
在中部
算幸福了
財經作家狄驤:月薪沒超過10萬 千萬別買車、買房
買車、買房似乎是不少民眾人生的重要規劃之一,財經作家狄驤卻在《商周》網站指出,小資族或收入加起來不超過十萬元的夫妻,千萬別妄想買車、買房,他更以自己為例,每三年租新車代步,省下許多時間和維修費等隱形開支。
著有《富不是命定,而是習性使然》、《其實,鈔票不是錢,不景氣也不是壞事》、《10年後,你想成為流浪漢還是富翁?》的作家狄驤主張,汽車、房子這類價值會遞減的高價產品,只要用租的就好,不需要花錢購買,除非「錢太多」,他建議民眾不需要為了「佔有」而承擔資產減值的風險。
狄驤在文中表示,他自己十幾年來都不買車,每三年租新車代步,不似友人花錢買車後,把車開到幾乎變成廢鐵,修車時找不到舊款零件,才甘心換車。
「他選擇遺忘掉的許許多多額外和隱形開支,例如維修費和零件更換費,以及路上拋錨的拖車修車和時間損失,」狄驤說:「其實,他付出的錢比我租車要多出好幾成。」
以某租車公司推出的方案為例,若個人以租賃方式購買LexusCT200h,新車車價新台幣145萬元,僅要先繳交性質等同購車頭期款的45萬元保證金,可以36期、零利率的方式分期償還剩下的車款100萬元,此外,繳費期間乙式全險、牌照稅、燃料稅、監理規費等約27.5萬元,和運也將一起借給車主,車主只要每月付3萬5420元的租金;若3年期滿後,車主可以把車留下來,或拿回45萬元保證金。
狄驤今年3月也撰文形容,低薪族硬要買房的下場,就是成為資本主義最底層,「吃泡麵吃到進棺材的澱粉窮人,穿得破破爛爛的,更不要談什麼國外旅遊,只能周末日到社區公園放風,簡直活得像被關在狗籠的奴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