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公設比是不是都不算錢

我覺得實坪制比較好
可以看到房價創高到不行
但是建商買賣一樣要說 公設分配到多少
不然很多人不知道錢花在哪裡
jama555 wrote:
公設不賣給屋主的話,(恕刪)


法律可解
公設屬管委會資產就好了

管委會對使用收費,更理直氣壯
現在收的是管理費
拖著不交,催收很麻煩
我還先告你,管理不佳,收費過高,我要看帳冊

如果公設屬管委會
弄一間健身房,收住戶300....
用電梯,戶繳500...不繳就爬樓梯
偷坐電梯就告你不當得利
其他國家我不清楚
美國加州的話,房屋買賣不會把公設的面積算進去
比方說一間single family home,會寫建物(structure)的面積,跟土地(lot)的總面積
建物的面積不包括車庫,放出來賣就會寫類似3b 2bath,1400 sqft,然後土地面積放在細節
社區型的公寓或聯排屋在賣也是同樣只會寫居住面積多大,幾房幾衛這樣
有公設的會做廣告吸引買氣,當然公設的豪華程度會反映在房價,但不會像台灣那樣把坪數放進權狀裡
台灣買賣房從某時候開始算公設,其實是蠻獨步全球的一種現象
小惡魔77 wrote:
剛剛去一個建商
跟我說國外的大樓公設比
幾乎都是建商蓋給用戶使用 吸引買氣
然後公設比那個不會再賣價上面刊登

說台灣是連公設比也賣給客人?

立委怎都不立法 教訓這些台灣建商!?



羊毛出在羊身上
不算你買的
要算建商送的嗎???

你想要買房只有實際坪數
樓梯等公有設施不想買
你是要坐直昇機回家嗎????
ATB
臺灣人以管窺天,國外公設是屬於管委會,屋主每個月都要繳管理費。管委會屬於非營利組織,有專門的法律法條,管委會只要無違反法律規定也可以制定那個社區/大樓專屬的條例。每個屋主都是管委會成員。
建商也是根據法律規定的啊!
cinnamon coffee wrote:
但是,大坪數的住戶真的用了比較多的公設?答案可能是相反的!

可是大坪數的住戶經濟能力可是比較好,多付一點算是敦親睦鄰

公設問題
50坪含公設1000萬元,持有40坪房產+10坪公設
40坪不含公設1000萬元,持有40坪房產+10坪建商無償借用,沒有產權,
那一天建商因各種問題(如倒閉)公設產權被第三方轉移,這就好玩了,出門就要經過別人的地...運氣好的話付租金可以解決,背一點進出有問題怎麼住?
cinnamon coffee
少拿"敦親睦鄰"這種鄉憨大帽子亂扣有錢人身上。你這種說法,等於自我承認窮人就是就是要貪人家便宜,小屋住多人,還要把成本外部化
chuway
公設是屬於管委會,管委會誰要出錢? 還不是是轉嫁給各戶。不想多付管理費,買獨棟別墅就好了。大屋覺得小屋多住人吃虧了,可以比照辦理,塞的人更多,就不吃虧了。
Kang-Wei Tzou wrote:
明明大坪數的使用公共水、電的頻率會比較高,


為什麼大坪數使用公共水電頻率會比較高??
假設有兩家人都是4口,分別買了50坪的房子和25坪房子,
住50坪的用公共水電會比較高嗎?
不見得吧~~~
冷翡
他意思多半是採用常理來看,通常大坪數本來就會比較多人,小坪數可能就夫妻倆,人數有差自然用起來就有差
在台灣 公設歸屬的土地屬於誰的??? 一切就有答案了
我只知道不管要含不含公設,總價都會是一樣的......
冷翡
但如果可以實坪制,會更簡單明瞭就是,不用多看或多算實際坪數
月經文又來了

還是老話一句
鍵盤買房的要不要先去看看購屋合約再發言
合約上明明就寫著總價

公設什麼的,那都是依總價後去分算的
你要怎麼算都可以
但付的錢就是總價的錢

ATB
呵呵,總價沒錯啦,但是每坪單價實坪制的話就會凸顯臺灣房價高的不像樣。建商無法解釋為什麼實坪之後單價讓臺灣人收入跟買房支出無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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