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自家門口可以擺鞋櫃嗎?

The Dream Maker wrot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恕刪)


不認同擺鞋

擺了開始擺腳踏車

開始擺傘具

開始擺用不到的東西

我有公德心,我不會擺

對了,你可以擺,反正你的鄰居應該會寬容你,只是鄰居會跟自己家人說"那戶好沒水準啊"

然後你可以測試,因為大家都有鞋,大家都想爭取空間,但如果你擺了一段時日你鄰居還是沒擺出來

你就可以回到上面那句"那戶好沒水準啊",來試想你鄰居對你的看法
safakasa
沒錯,放拖鞋鞋子只是開始,後面鞋櫃,安全帽,雨傘,腳踏車都會跑出來
請問各位大大--梯廳.樓梯間.屬公設空間還是屬於私人領域.
因為我不太清楚???還請各位先進告知.
柴可夫大公雞
這是口袋深度決定的,買的戶數越多房型越大講話大聲有份量就是私人領域,只買一間2房又一層十幾拼就是公共領域
The Dream Maker wrote:
想請問大樓自家門口可以擺鞋櫃嗎?


有法官說可以

但網友說不行

請自行判斷
safakasa
原則上還是不行的,消防法也不行,個案應該是被罰的法條錯誤所以撤銷
想要社區好 你可以參考以下做法
曾經社區有幾部舊住戶機車亂停 我新來的看不慣就跟著亂停 而且停得更誇張
直到管委會來處理 就大家一起不要停 達到清理的目的
The Dream Maker wrot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恕刪)

其實你就是想擺吧!
你要擺就擺,網友也阻止不了你,別人說不行,你就貼網址出來
你確定是否其他case都是如你貼的這個?
你的鄰居、管委會,甚至如果告上法院、法官怎麼看,比我們怎麼看來的重要
看了原新聞內容後覺得非常奇怪去查了一下後續的內容。以下是判決書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BA,105%2c%e7%b0%a1%e4%b8%8a%2c92%2c20170314%2c1

結論就是: 上訴到高院,原判決廢棄,市府裁罰並無違誤,不得上訴。
看來一審法官是草包,還好高院判決比較符合正常法治國家的觀念。
一審法官就是那種會把私人物品放公共空間的那種人吧,這樣也能當法官,可憐。
~寶寶狗~
司法不受人民信任就是有一審這種恐龍,司法應該要導正人民的觀念到正確的地方,沒想到還會把人情般出來幫忙開後門,蠻可悲的,幸好上訴到高院遇到正常法官,一審判決真的是助長違規。
台灣台中市民
The Dream Maker wrote:
但是我看到了一則新聞:門口放鞋櫃不算「雜物」?法院判撤銷裁罰
因此想請問大樓自家門口可以擺鞋櫃嗎?


新聞裡也說了,一開始被檢舉市政府就開罰了
是被罰的住戶去法院申請撤銷,然後"該案"法官判派決市府敗訴,應撤銷罰單。

不需要重複強調這個判決
因為這一個判決並沒有被選為"判例",就是很重要可供遵循的經典判決
再來是判例現在也不再適用了(幾年前廢除了判例制度),僅供參考

也就是說,你強調的這個判決就只適用那一個"特定個案"
不能拿來套用在每一個"類似案件".........樓梯間是否能擺放鞋櫃等雜物?
就像某A摸女生屁股5秒,被提告性騷擾,結果判決無罪
另一個某B學著去摸一個女生屁股只有4秒,結果被判有罪
某B抗議為什麼一樣的案子判不一樣結果
某B可以用這個主張來上訴,但不保證一定就會改判,這種案件多的是 (自以為一定會翻案)

以前聽過一個退休法官講座
不要以為有看過幾個案件判決是那樣,就天真以為自己遇上了就會是一樣的結果
沒事還是能避就避,不要上法院
你不會知道你那天遇上的是哪一種法官,還有他那天心情好不好...
近期幾次嚴重大火後
想知道還有哪位想以身試法呢?
大火抹黑逃生 然後被鞋櫃絆倒??
標準自私行為
樓主可以搬家住透天,想怎麼放就怎麼放,不用管人家閒語,不用擔心被其他用戶唸!
買電動車還可以自己安裝充電樁,不用跟一堆同社區的人開會抗爭!

選我正解!
有時候覺得法規很奇怪,幹嘛寫雜物這種定義不明的詞,直接寫禁止放私人物品不就沒爭議了嗎?
aloha9527
那你沒看過爛到不行的管委會 你所說的管委會能移走的前提是管委會成員都願意遵從法律 遇到亂搞的管委會自己堆的東西比其他住戶還多  所以法律必須設一條保障 不能只寄望於管委會成員
calvinshiu
如果他說他堆的是公共用品,那你就拿去用啊。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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