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伊a wrote:請問大哥 如果不是二次施工來看,這車庫上面 加採光罩,也算違建嗎? 本來沒有採光罩的加上採光罩,那當然是違建了,如果可以加,那早就畫在建照的建築圖上 !那個牆名目是 "圍牆"結果台灣人多會再加個採光罩、再裝個鐵門,弄成一個封閉式的 "車庫"或許你會問「我沒有車庫怎麼辦 ????」「所以我才要搭一個車庫出來呀 !」難道那些新透天社區沒有車庫嗎 ?其實很多透天社區的建照上是有車庫的 !只是建照上的車庫,在現實上是當成一樓客廳或店面在用,當然這也沒辦法,全台灣的建商和透天住戶都這麼玩法,把二樓的客廳當卧室用,把一樓的車庫當客廳用,把外面的花圃當車庫用,反正政府不管,大家就習以為常了---------------------------的確,台灣人實在是太聰明了,太懂得變通了 !結果居住品質和道路街景比那些沒錢的東南亞國家還糟 !
changhuajbc wrote:建商説是我們社區太...(恕刪) 這種事情別說不可能...我家對面前年搬來一戶, 聽說和附近新建工地的建商是叔姪關係, 姪子要推銷新房子給他可是他卻改買我家對面的老屋來住, 為此還吵鬧過一番後來沒幾個月... 水利會的就來測量了, 說他家車庫占用到水利地而同樣的直線拉到我家... 說我家也有一小角占用到這樣就開始每年都要交保護費的生活...
查報處理原則第十七點搭建於建築物露台或一樓法定空地之無壁體透明棚架,其高度在三公尺以下或低於該層樓層高度,每戶搭建面積與第六點雨遮之規定面積合併計算在三十平方公尺以下,且未占用開放空間、巷道、防火間隔(巷)或位於法定停車空間無礙停車者,拍照列管。因此,若是屬於"新違建"的車庫採光罩,雖是違建,但僅要拍照列管即可,不會被即報即拆。請教一下你們社區是有牆壁車庫再加頂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