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自家門口可以擺鞋櫃嗎?

舊公寓選打開大門是進陽台的比較沒這問題,若打開大門是進客廳的,都比較有這種問題
The Dream Maker wrote: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置雜物

台灣法律模糊不清
什麼是雜物?
根本沒清楚定義
弄到上法院浪費司法資源
pc8801
非規定物品之外皆屬雜物.
The Dream Maker wrote: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恕刪)

如果裁罰的是公共空間不得擺放任何私人物品或設備而非"雜物"
這樣法官會如何認定
鞋櫃是私人"物品"這沒毛病了吧
況且這個案子還能上訴,不是最終定讞
還不能當作判例

還有
鞋子放在公共空間
不怕閒人往裡面弄一些奇怪怪的東西
鞋櫃放在外面的人心臟真大顆
pc8801
社區公共也不行啊
The Dream Maker wrote:
因此想請問大樓自家門口可以擺鞋櫃嗎?


重點在於會不會阻礙他人通行
這也要看建築的規劃設計
如果有退縮玄關 放外面是沒差
台灣通常設計都是 玄關門跟走道齊 這種就不行
日本就比較多這種設計 玄關會退縮 還會裝鋁格柵
pc8801
問題是管委會要求了,就不合群唄.
通常是不行啊
樓梯間算是公共空間,正常來說是不行
但基於人情好像也沒有不行
只是鞋子放外面消失的機率會高很多
不可以 什麼都不能放 這才是標準
leecheelin
樓上沒看連結吧 這案例是開罰後被法院撤銷 根本沒辦法罰40000
pc8801
可以上訴啊
這就是很有趣的一件事情了
小弟的大樓,小弟自家沒擺放鞋櫃,不過小弟回家晚上1100早上630出門,所以會把鞋子放外面
結果被同樓層的住戶檢舉,總幹事拍下我家門口公告貼照片在電梯
其實小弟是真的贊成總幹事這麼嚴格的,只是小弟提出希望可以整棟大樓都一樣辦理,
因為整棟大樓大家都這樣放,只有我們這個樓層因為有人檢舉,所以不行
結果小弟提出要求全部樓層辦理的時候,照片就撤下來了,這真的不是小弟的初衷
小弟提出其他樓層也要辦理的時候,總幹事回我一句,那必須要有那個樓層提出要求才可以拍照
實在有點莫名
其實現在有的大樓LOBBY很大,跟以前的傳統大樓不太一樣,真的是應該可以開放給大樓自己管理規定

另外大家說不能放鞋櫃,可是下雨天大家都可以放雨傘,其實依照規定,應該是雨傘也不能放
只是因為雨傘大家都有共同需要,加上檢舉人也需要,所以就可以
只是小弟自己從來不帶傘,小弟不需要,所以才說是很有趣的一件事
我住的社區有個新住戶反應門口不能放墊子,管委會也因此發了公告說門口不能放墊子
不過好像沒人理會
pc8801
台灣人就這樣囉,覺得這樣又沒關係就管他去的
LisperMan01 wrote:
唯一有用的, 只有嚴格的管委會的新大樓, 舊大樓公寓誰理你呀


一定是沒看連結的新聞內容
這案例是管委會要求撤除無效
向桃園市政府舉發
開罰後被法院撤銷
如此一來
就算有管委會介入也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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