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9 17:30 聯合報 / 記者曹悅華/台北即時報導
為推動高鐵台中車站地區發展,交通部鐵道局舉辦「高速鐵路台中車站地區新高鐵段69、70、71地號事業發展用地開發經營案」招商,並於8月宣布由「廣三崇光、桂亞國際」合組的專案公司「第一大國際開發」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預計投入200億元打造全台最大規模商業娛樂設施,次優先申請人為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未料,今有新光集團高階主管跳出來為新光人壽打抱不平,並直指該案疑雲重重,包含原應擔任會議召集人的交通部鐵道局代理局長伍勝園並未出席,以及8月2日下午2時前往鐵道局簡報,結果8月4日結果就揭曉,以及聯貸意向書幾個是真的、增資款有無陸資、為何曾正仁胞弟曾正誠消失在董事名單等五大疑點。
對此,鐵道局說,針對高鐵台中站事業發展用地開發案辦理過程、申請人資格條件、資金來源及資金籌措能等疑義,該案於去年11月30日辦理公告,相關評選方式、項目、重點、配分等均於對外公告申請須知揭示,期間並於今年年2月24日統一公告釋疑。截止收件日計有第一大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兩家廠商投標,於4月29日辦理開標暨資格審查,兩家均符合申請須知規定為合格申請人,復於8月2日辦理綜合評審會議,選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將評審結果依行政程序簽報。
鐵道局說,該案申請人須為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公司,經審查均符合申請須知所載一般資格、財務資格以及開發經營及技術能力資格。至於該公司個別股東並非簽約對象,其個人行為不屬本招商案審查的範疇。
鐵道局說,有關公司資金來源,包括借貸、增資、減資、公開發行、發行特別股等方式,是個別公司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非屬本案招商資格限制條件;若涉及僑外資、陸資等外來資金,則其來源、用途及額度等尚須受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審定。至於申請人資金籌措能力,包括自有資金及融資計畫等相關事項,申請人簽約後仍需研擬執行計畫書,並經本局審查同意後據以執行。
鐵道局說,該案召集人為伍勝園,綜合評審會當天赴行政院參加其他會議,故無法出席;評選是遴選具不同領域之專業人員擔任委員,依評審項目進行評分後,選出最優申請人及次優申請人,法制、政風、主計人員均列席,過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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