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海線建案電箱設計在大門外(已解決)


烏比 wrote:
框確定不能用但大門...(恕刪)


雖然是不希望樓主需要走到這步....不過

http://land.law119.com.tw/personcontent.asp?idno=5910&ktop=%B6R%B9w%B0%E2%AB%CE%A1A%A5%E6&keywords=&kname=

Q:購買預售屋,建商交付「專有部分」,買受人發現瑕疵時,要如何依法救濟?
A:區分所有建物的房子,包括「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或稱:共有部分);而專有部分尚可分「主建商」及「附屬建物」。
買受人於建商交付房屋,發現「專有部分」有瑕疵時,應立即「通知」建商(《民法》第356條),可用郵局存證信函或委請律師寄出「律師函」。
建商如拒不改善,買受人可依《民法》第359條的規定向建商請求「減少價金」或「解除契約」;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則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買受人於行使上述權利時,必須注意「除斥期間」的規定;所以於依《民法》第356條規定為通知後,務必於「6個月」內行使(參見《民法》第365條第1項前段)



http://ea00336.pixnet.net/blog/post/49206394-%E9%A0%90%E5%94%AE%E5%B1%8B%E6%9C%89%E7%88%AD%E8%AD%B0-%E5%A6%82%E7%84%A1%E9%87%8D%E5%A4%A7%E7%91%95%E7%96%B5-%E4%B8%8D%E5%BE%97%E6%8B%92%E6%92%A5%E6%AC%BE

要求建商限期修繕

所以建商將產權登記於買方時,建築物本體理應通過主管機關相當程序審查,建商要求除非房屋有重大瑕疵,否則不得阻擋或拒絕撥款,應屬合理。

通常建商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中,會保留房地總價百分之五為交屋保留款。


若買方驗收房屋時,發現房屋建材與宣傳內容不符、水電配置有問題等瑕疵,可將瑕疵狀況詳載於驗收單上,並限建商在一定期限內完成修繕。

買方並有權於建商修繕完成驗收合格後,才交付最後的交屋款。


簡單來說,就我個人的認知,總開關跟通往2樓的樓梯應該都屬於專有部分
(畢竟一般住家的臥房和及該戶專用的總開關不會是隨便讓任何人都能接觸或進入的)
然後這個狀況應該能算重大瑕疵
所以根據網上能查到的這些資料,應該可以要求修好再進行驗收後才交屋
烏比 wrote:
但我的認知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這不是很正常的處理程序嗎?

建商考量點應該是申請使用執照的問題,雖然設計不合理,但還是要照原始送審圖面完工。

l6632154j wrote:
雖然是不希望樓主需要走到這步....不過
http://land.law119.com.tw/personcontent.asp?idno=5910&ktop=%B6R%B9w%B0%E2%AB%CE%A1A%A5%E6&keywords=&kname=

當初只是從"電箱設計瑕疵"或"電箱建築法規"或"電箱擺放位置"去找關鍵詞
發現根本沒有討論串,原因是電箱設計在屋內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但看了您寶貴資訊後,原來還有這個管道,雖然誠如您所言希望不需走到這一步
但人這輩子努力的事情很多,舉凡愛情、學業、事業,乃至一個舒適安全的家
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捍衛自身安全這是我所看重的,感謝您的資訊
也希望正在看房或已買房待交屋的人不會走到這一步......

ysc_kyy wrote:
建商考量點應該是申請使用執照的問題,雖然設計不合理,但還是要照原始送審圖面完工

現在工程大家心照不宣的應該都知道,原始送審圖面和之後完工交屋的格局
基本上是相差甚遠,我認為這非建商考量重點,謝謝回覆
烏比 wrote:
現在工程大家心照不宣的應該都知道,原始送審圖面和之後完工交屋的格局
基本上是相差甚遠,我認為這非建商考量重點,謝謝回覆

那是取得使用執照之後再二工,這是公開的秘密沒錯,但在取得使用執照之前還是要大致符合送審的圖面吧?
全部完工鷹架拆除,周邊公共設施復原,之後才能提出使用執照申請,從您的照片看來還在毛胚屋狀態,離申請使用執照還有一段時間。

我看圖,這個樓層有四個門(紅框處),
車庫進玄關一個門。(看錯了,玄關門轉90度面樓梯)
然後進房間一個門。
房間內進廁所一個門。
廁所往後院一個門。

弱電箱是在進玄門外沒錯。

這張是建商的廣告平面圖。

給建管單位叫做竣工圖,如果跟廣告的平面圖都一樣,就代表沒有在做二次施工。

不過透天建案
通常都有陽台外推
一樓騎樓增建隔間牆,改為室內車庫。
退縮無遮簷人行道加蓋圍牆跟牌樓成為車庫的問題。



烏比 wrote:
這跟電表無關啊~~...(恕刪)


抱歉!我更正是"電箱"裡面有總開關、冷氣、分路開關、插座、電燈等開關
其中最糟的是最上頭的那個"總開關",關掉就什麼都沒了淚淚淚


這個沒錯喔
本來開關箱最上方最中間那顆(總開關)關掉就全部都沒有
新的匯流排開關箱都是這樣的
他是保護總開關上面一次測的電線
下面那些開關 是分路開關
如果真的要單獨關閉某個迴路 是要關閉對的分路開關

還有基本上每個樓層都會有一個開關箱 每個開關箱都會有總開關
依照你電線粗細決定你總開關要使用多大
一般看到基本上都是2P50A或是2P60A

ysc_kyy wrote:
全部完工鷹架拆除,周邊公共設施復原,之後才能提出使用執照申請,從您的照片看來還在毛胚屋狀態,離申請使用執照還有一段時間

恩!同意,不過目前並非是毛胚狀態,主建物大致完工,
您所看到的那張照片是拿到使用執照後才施工的,感謝回覆

GRX wrote:
我看圖,這個樓層有四...(恕刪)

車庫進玄關一個門。(看錯了,玄關門轉90度面樓梯)---->大門
然後進房間一個門。----->一樓房間大門
房間內進廁所一個門。----->廁所門
廁所往後院一個門。------>廁所往後天井(後院)的門

GRX wrote:
一樓騎樓增建隔間牆,改為室內車庫。
退縮無遮簷人行道加蓋圍牆跟牌樓成為車庫的問題。

很內行

兩光雞蛋 wrote:
總開關上

沒錯,正常來說總開關顧名思義就是"總"開關
各樓層應該獨立設置總開關,避免一鍵關全棟
這我認同,感謝回覆
可能我孤陋寡聞,沒看過可以斷整間建物的電盤設計
即便是幾萬VA的UPS和發電機,都是接在總閘之後
除非真的是多迴路

以一般住家的用電量,一鍵關全部本來就合理

另外
看完設計圖之後
車庫雖然沒有門,但已經是半開放空間
且我想不出更好的放置位置

1.把門外移,往左開堵住走廊,往右開堵住配電箱(ex電線走火場景要斷電+逃生),臥室少一面窗,無法直接看到玄關
2.打橫放,馬上讓1F已經剩餘不大的空間格局不方正
3.放到臥室?吃空間又醜,又減少可放置家具的牆面

這樣思考後,我不認為有甚麼大問題,就配電箱加鎖就好

鑰匙不見?怎麼不擔心也一樣少用的大門電子鎖備用鑰匙不見?
民主外送:接受假民主、特色管理、利益輾人民。

Iamghost1113 wrote:
可能我孤陋寡聞,沒...(恕刪)


不是,樓主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按照原本的宣傳圖面(非送審的建築圖面),變電箱哪裡(玄關處)本來是有個門的(而且是住家大門)
但是現在建商卻把大門安裝在了圖面上原本室內走廊與客廳區隔的那一道室內門的位置(已經取得使用執照,並已進行過(或這正進行)二次施工作業)
而且在樓主反應之後,堅持先完成交屋,然後再額外花錢把原本就該安裝對地方的大門進行移位或重做
(另外針對擋住樓梯動線的問題,根據圖面,玄關這道大門為180度開啟(或是側拉是)的設計...也就是說全開時不會與動線成90度阻擋的狀況)
Iamghost1113 wrote:
1.把門外移,往左開堵住走廊,往右開堵住配電箱(ex電線走火場景要斷電+逃生),臥室少一面窗,無法直接看到玄關

恩!這是我想要改的方式,雖然犧牲掉一樓臥室採光,但換取住家安全,權衡輕重只能如此

Iamghost1113 wrote:
2.打橫放,馬上讓1F已經剩餘不大的空間格局不方正

這我百思不得其解,不懂

Iamghost1113 wrote:
3.放到臥室?吃空間又醜,又減少可放置家具的牆面

恩!的確,不然這樣又能兼顧採光和安全

Iamghost1113 wrote:
這樣思考後,我不認為有甚麼大問題,就配電箱加鎖就好
鑰匙不見?怎麼不擔心也一樣少用的大門電子鎖備用鑰匙不見?

大哥...配電箱加鎖除了考量鑰匙不見問題外,緊急要斷電比如電線走火有人觸電等等
我根本無暇找鎖,人命關天哪(甩頭)
另....家門鑰匙當然也會擔心不見,但常用每天用不見的機率就比較低
而且我還有密碼跟感應兩道鎖可開啟,只是若被斷電就GG了
--------感謝回覆--------

l6632154j wrote:
按照原本的宣傳圖面(非送審的建築圖面),變電箱哪裡(玄關處)本來是有個門的(而且是住家大門)

其實您誤會了!剛開始設計在玄關入口處並沒有門,門是設立在玄關通往走廊處

l6632154j wrote:
而且在樓主反應之後,堅持先完成交屋,然後再額外花錢把原本就該安裝對地方的大門進行移位或重做

是啊!為什麼簡單的事會弄這麼複雜......
我其實真的想釐清"電箱設門外"這詭譎的設計理念為何?
是不是現在都是這般設計???
感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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