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櫻花建設在太原園道之「櫻花青河」好嗎?

板上沒規定有買房 或是房仲才可發表意見
是你問我 我只提出個人看房建議
也跟你說沒人有絕對把握 不然就發了

莫非你是某公司代表 我批評到你公司
在此深表歉意


為了避免嘴砲 將不再隔空對話
謝謝~麻煩您繼續發揮你房地產的遠見~不用再筆戰了歹勢~
k56606 wrote:
板上沒規定有買房 或...(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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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下這篇發言有得罪到櫻花青河的代銷公司或者已購買的準住戶,那麼非常抱歉~
但是我真的忍不住了,覺得心中的想法非講出來不可~


這個建案我在今年2月的時候就開始談了,期間也曾經下過訂金,價格也談好了,選擇的是A棟客廳朝南的三房格局9樓(41.45坪+雨遮0.83坪=42.28坪),當時談好的價格若不含車位來看是每坪15.9萬。原先預計3月10日過後要去簽約,結果3/11日本突然發生大地震引起恐慌,後來又因為奢侈稅的議題愈演愈烈最後決定先退訂暫時觀望一下。
事情發展至此,但這期間代銷公司仍不放棄繼續與我保持連絡,大約平均每隔10天左右會接到電話希望我能再次去談談看,電話中我也表明了既然之前都已經談到每坪15.9萬卻沒有買,那麼再次去談的話我的出價只會更低哦,得到的回答是:「好,我等你帶著訂金過來談。」

(昨天帶著訂金真的殺過去談判了,在路上我們夫妻倆已經達成共識,這次去若無法談到我們滿意的價格那麼就決定放棄這個建案。

結局是.....雙方的價格仍然無法交集,談判破裂,而且我對於這位劉經理的態度無法苟同,既然如此,那麼乾脆將我努力談到的價格分享出來,如果有人覺得這個價位可以買的話,那麼機會就讓給你吧!
C棟客廳朝南三房的11樓,劉經理最後給的價位是665萬,除以42.28坪換算下來每坪15.7萬,本人保證字字屬實!如果有人談到比這個更漂亮的價格,那麼我真心羨慕你,因為畢竟這是我有喜歡的房子,只是我的預算大約在15萬/P,談不成也不願再加價了

之所以決定將我談到的價格公布出來,是因為在言談過程中我感受到一個訊息:那就是已經有別人對於同樣這間的出價比我還高些,而青河都沒有賣給他了怎麼可能會拿來賣我?反正這個市場就是人人出價,價高者得,雖然我的出價15萬/P目前看來應該是買不到,但我真心希望未來的那位買家至少可以用不超過我努力談到的價位15.7萬/P來買。

至於那些據說已經用17萬/P以上買到的準住戶們,只能說:「你們的財力確實比我雄厚,佩服佩服!」
謝謝
後來有屬意的建案嗎
我也是想找大三房或四房
艾波三號 wrote:
如果以下這篇發言有得罪到櫻花青河的代銷公司或者已購買的準住戶,那麼非常抱歉


看來你真的氣到了喔...
那我也來火上加油一下
那間代銷公司我也是實在不太認同他們的作法
就像我之前去談的53P向北4房中高樓層(鎖定2間同棟不同樓)
我一開始去談就已經透露我可以接受的價格帶
業代說這價格不可能成交
好吧
既然不可能,反正我也不急,你覺得價格可以再來談吧
結果過沒幾天業代打電話來
"XX先生,你要的那個樓層的2間前2天放假日已經都賣掉了,
低一點的樓層還沒售出並且符合你的價格,價格部分還可以在談..."
批哩趴啦講了一堆
我要的樓層剛好都賣掉?
說實在的,現在的房子有這麼好賣?
業代目前推1間4F以上8樓以下中低樓層給我
目前開價16.9W/P
拿定金去價格還可以再談
對53樓的文章,有一些個人的看法
1.一般而言,在預售屋訂價原則,樓層越高每坪單價越高,因此9樓與11樓每坪單價差價應該在2000-3000元/坪,所以建商開給你的11樓價錢相對來看已經稍微降價了
2.政府規定從5/1始雨遮不計入房屋價格,所以現在買預售屋計算每坪單價應以41.45坪為基礎(非41.45坪+雨遮0.83坪=42.28坪)
3.對面堤雅墨中間三房成交在15-15.5萬/每坪,(靠太原路邊間四房每坪單價較高但很少有物件釋出),旁邊惠宇園道臻觀成交在16-18萬/每坪(視樓層),不過,到明年(2012)櫻花青河交屋時他們都是中古新成屋了
4.A棟客廳朝南的三房格局11樓,可以說是面衛道新世界之永久棟距的樓層(因為對面衛道新世界加上水塔高度,約等同櫻花青河7樓半,未來舊電梯大廈要拆掉重蓋的機會並不大)
5.當初建商買進櫻花青河的土地價格高於40萬/每坪,所以約略計算你想要的價格,與建商all-in成本已相去不遠(太原路與大雅路交口寶佳建設買的土地價格則是37萬/每坪)
6.櫻花青河正對面目前是一家小吃店鋪(名叫海盜)與晨市之土地已有建商在與地主商談,聽說土地價格頗高
15151515151515151515
艾波三號(楊小姐)您好:

我是櫻花青河劉經理,奉我們代銷公司謝副總指示,一定要還原事實真相,讓廣大喜愛本建案的網友們減少不必要的誤會及猜疑~~

2/24(四)您初次來接待中心看屋,接待業務為鄭小姐,後於3/9(三)回來本案下保留款2萬保留9樓談價資格,且必須在3/12(六)晚上九點以前前來議價,逾期則取消保留本戶優先議價資格。

針對您提出的說法,特此更正!!

原文一
「這個建案我在今年2月的時候就開始談了,期間也曾經下過訂金,價格也談好了,選擇的是A棟客廳朝南的三房格局9樓(41.45坪+雨遮0.83坪=42.28坪),當時談好的價格若不含車位來看是每坪15.9萬。原先預計3月10日過後要去簽約,結果3/11日本突然發生大地震引起恐慌,後來又因為奢侈稅的議題愈演愈烈最後決定先退訂暫時觀望一下。」

<更正一>
本案3房銷售面積為41.45坪,雨遮(0.83坪)不計入銷售面積。
<更正二>
您下的是保留金,而非訂金。您所謂的談好的價格每坪15.9萬(不含車位),公司從未同意亦從未開立預購訂單,何來預計3月10日過後簽約之說法??

原文二
「事情發展至此,但這期間代銷公司仍不放棄繼續與我保持連絡,大約平均每隔10天左右會接到電話希望我能再次去談談看,電話中我也表明了既然之前都已經談到每坪15.9萬卻沒有買,那麼再次去談的話我的出價只會更低哦,得到的回答是:「好,我等你帶著訂金過來談。」」

<更正三>
原接待業務鄭小姐於3/15(二)因個人因素離職,後續由本人與您做聯繫,除了電話聯絡,期間曾經帶您和先生(EASON)至工地現場了解現況,但本人於4/18(一)前與您所有的聯繫過程中,從未談及價格一事,本人僅表示希望您帶著訂金來談,您所謂的:再次去談的話我的出價只會更低哦,得到的回答是:「好,我等你帶著訂金過來談。」這樣的說法純為子虛烏有。

原文三
「C棟客廳朝南三房的11樓,劉經理最後給的價位是665萬,除以42.28坪換算下來每坪15.7萬,本人保證字字屬實!如果有人談到比這個更漂亮的價格,那麼我真心羨慕你,因為畢竟這是我有喜歡的房子,只是我的預算大約在15萬/P,談不成也不願再加價了。」

<更正四>
您當初看9樓,出價675萬,但公司從未同意也從未開立預購訂單,而今您改看11樓,含B1F平面大車位您和先生出價705萬(B1F平面大車位125萬/個),換言之,每坪您出價為13.99萬!!((705萬-125萬)/41.45坪=13.99萬/坪)
<更正五>
4/18您再次來談,我感受到您是有誠意且喜歡本案,而您提到最初9樓出價675萬,但基於"擔心未來會跌價"、"五六年後可能回國外定居需要轉手"之理由,所以是您"希望比當初更低之價格"可以購得11樓。
<更正六>
您的預算如果真如您所說的是15萬/坪,說實話,如果您有事先告知,我一定不會耽誤您的寶貴時間。

最後,任何買賣交易都是建立在誠信及互惠原則之下,房地產交易每個客戶決定購買因素不同,地段、生活機能、學區等等,每一樓層每一戶,在業務人員說明及建議下,尊重客戶的經驗及自己最好的決定,每位客戶經濟能力本就不同,決定速度亦不同,這就是社會交易常態。
公司副總說:讓客戶誤會,業務人員也要檢討。
買房子是一件人生很快樂的事,公司非常感謝所有來看過櫻花青河的客戶,未購的客戶,我們要繼續努力,購買的客戶,更是服務的開始。

所以特別提出更正及說明,讓廣大各界的網友們清楚了解事件的過程,謝謝指教關心櫻花青河。

櫻花青河 劉執行經理 2011/4/19

聲明如下:
感謝各界網友對櫻花青河的關心指教,請各界網友本著專業、客觀、平衡的態度下,持續對櫻花青河提出寶貴的意見,公司感謝各界網友的肯定,也會不斷改進。若有網友不實的誤導,造成公司及客戶的權益受損,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究權。

櫻花青河 銷售執行:如鴻廣告股份有限公司
謝執行副總 敬啟2011/4/19
首先感謝代銷公司願意花時間在此針對本人的心聲公開回應

若要還原真相,實際應是3/2(三)我們付了2萬元保留A棟三房9樓的談價資格,3/6(日)住在外縣市的家人特地南下台中陪同前往談價未成交,但當天並未拿回2萬元,直到3/9(三)中午我們退回2萬元保留金,並且再次對A棟三房9樓出價至675萬,業代鄭小姐表示此價格已超過她的權限,需要請示主管。
3/9當天晚上7點多就接到鄭小姐來電,表示已幫我向主管爭取到675萬元,並希望我們能把握機會抽空於當晚立即前往接待中心刷20萬訂金。我告知鄭小姐因為先生仍在工作要過晚上9點半後才有空,到時候我們的小孩也該睡了不方便外出,鄭小姐竟然表示:「那不然看你們在哪裡?我親自過去找你們好了,再麻煩您先準備一下訂金。」後來我與先生商量,並於當晚7點56分08秒(查通聯記錄)去電鄭小姐並告知還是我們自已明天(3/10)再過去下訂比較方便。

3/10(四)早上接到房屋仲介潘先生來電,表示之前我看過有喜歡的一間新成屋現在屋主價格有調降,要不要再來談談看?我說已經找到房子了,今天要去下訂,謝謝他這陣子辛苦帶看....。潘先生詢問我哪裡的房子?多少錢成交?我都清楚明白的告知,結果他在電話裡拜託我希望能暫緩一下,因為那間我有喜歡的新成屋目前價格與櫻花青河給我的價格不相上下,請我務必再給他一次努力的機會。於是當天中午我先前往房仲公司並下了斡旋金,下午接到櫻花青河業代鄭小姐來電詢問何時會到?我就說今天不過去了,這一、二天如果有空會再跟妳連絡。隔天(3/11)日本就發生大地震........

解釋到此,在下我僅有2點提出,希望貴公司能夠秉持著良心且「誠信」的原則公開回覆,謝謝
1、能否請當時的業代鄭小姐出面對質,3/9(三)晚上來電告知已向公司爭取到675萬買A棟三房9樓並請我們當天晚上過去下訂?

2、能否請劉經理秉持著良心及誠信的原則回答4/18(一)當天下午是否有針對C棟三房11樓開出665萬的價格請我們考慮?


從頭到尾本人皆無提出任何詆毀櫻花建設or代銷公司的言論,至今我也仍是喜歡這個建案的。
不懂的是為何講出「買賣雙方實際交涉的過程」,會被影射為「網友不實的誤導,造成公司及客戶的權益受損」
我超想知道,如果4/18(一)當天同意劉經理給我的價格665萬並且當場下訂手中握有訂單的話,事後我在這裡分享戰果給網友,還會被形容成是不實的誤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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