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J1128 wrote:
為什麼不是重點??為...(恕刪)
私有資產當然重要,但是不是最重要。
文林苑是私人資產對上私人資產,地位可以相抗衡。
但是當私人資產遇到公共資產存活問題,尤其是自然界的公共資產,這顆樹可以說是全台中市的公共財,你還會覺得這個私人資產有這麼重要嗎?
這棟大樓根本還沒蓋,要改要移都還有彈性空間。法規是死的,人是活的。
這樹在那邊活了1200年,因為週邊建設及開發生存空間已經被壓縮到了極致,要移也不能移,還要繼續加東西往它頭上壓嗎?
現在的建商跟市府團隊跟當初準照都是不同一批人,現在遇到了問題還是要解決,總部可能還是繼續承襲蠻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