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oea wrote:對於是不是警察對法條...(恕刪) 我有尋求管道去問了1.因為我不相信快車道不能轉慢車道違背我多年的開車經驗2.我更不敢相信會有警察陪你來回走1 KM去看標誌3.BRT通車後,已無慢車道了,更難相信一個會陪你走 1KM的熱血警察會讓你違規停在那裡基於以上三點我不相信,但是我會去求証的
快車道至慢車道不是轉彎行為,是車道變換之駕駛行為,這跟在內二快車道變換至內一快車道是同樣的,只是車道變換一次是一個車道不能橫跨二車道,但是BRT是腦殘設計,遭成內一快車道要至慢車道要橫跨過BRT車道這樣是否有違規及造成車禍的原因?我想禁止標誌是全國性的不能因為台中市的爛設計而有另一解釋的說法,變換車道就是變換車道,右轉就是右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