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在於 你為了公用去徵收人民的地 然後 結果轉賣給私人應該賣給私人的地 這些都有計劃的 是有跡可循的社會住宅在哪裡 那是市政府的規劃而公用地 轉賣為民營 這就得要非難你可以改公園 圖書館 運動中心 .....甚至去出租地上權可是你拿去賣私人 就是不對----只能說 總太是神算 能有機會可以操作 合併起來這麼大的案子
口渴的魚 wrote:其實很多人被新聞報...(恕刪) 我住這附近當初旁邊2020一期在預售時,就被一堆人說這裡偏僻.沒機能.有電塔.離地震太近……等,市府地標售出去後反而有一些人說這裡是精華地帶為何賣掉不蓋社宅了,我都傻眼了。我在地人,我都不知道原來我住在精華地帶。
onemoretime wrote:問題在於 你為了公...(恕刪) 區段徵收土地不需經議會同意就標售的詳參平均地權條例施行細則84條折價抵付之土地(簡稱抵費地),除得按底價讓售為社會住宅用地、公共事業用地或行政院專案核准所需用地外,應訂底價公開標售,並得於重劃負擔總費用已清償之原則下,辦理公開標租或招標設定地上權。對這新聞是持中立看法政府作為大型開發商操作的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有時就是推高地價進而導致房價高漲的原因之一而且區段徵收在地政學界已經是一面倒地罵聲當然罵歸罵各縣市還是把配餘地、抵費地當作重要經費來源而且開發是不可逆行為,這幾年將都市外圍土地農業區開發為建地也是飽受批評了畢竟農業長期不受重視,卻還是明生必須所需但老實說我也不認為這塊地如此郊區我也跟上面大大持相同意見大里光正段中籤率都如此低了總太第一案2020也賣得不差要說沒需求也是有點牽強市中心公有土地適合的應該也不多(講在市中心的應該提出哪裡有市有地適合作為社會住宅的吧?)而且就算身為公部門也要考量財務阿市中心土地高昂,租金相對要提高但又要兼具公益性(租金打折)根本吃力不討好
bonbon5566 wrote:這地點真的滿差的。社宅最好還是蓋在市中心比較實在。 這地點不算差,頂多只能說不夠好,旁邊有公園,過新桃園橋五分鐘就可上74,南來北往還算方便!如果地點差的話,總太不會在旁邊蓋一千多戶的2020,現在都蓋到7樓了!市府以這塊地沒有需求把它賣掉,而且還是總太買走了!再加上之前又說要調降地價稅。整個就是建商的好朋友!
台中市29個行政區 ,每一區都有一般租屋族或年輕人,前市政府對這三個行政區租屋族真好,出錢出地蓋新房子便宜租他們, 東區總共蓋三期 太平總共蓋四期 北屯總共蓋三期社會住宅便宜租他們, 其他20幾個行政區年輕人或一般租屋族都要花高額租金跟房東租屋, 每當選舉 哪幾個都說照顧年輕人租屋族民意代表當選後, 都沒人要在自己選區 爭取蓋社會住宅租他們, 而是爭取蓋什麼線 什麼線炒高房價 讓年輕人買不起。
bb12346789 wrote:台中市29個行政區...(恕刪) 噗,看到這張藍丁做的圖真的快笑死!政府的土地都是透過公開標售的,土地的價值會隨時間、環境有所增減!十年前買一塊地十年後漲了十倍都有可能。這張圖的說法不就證明三年前留下一半準備做社會住宅的土地是很有價值的,可惜現任只想炒房也不願意蓋社會住宅,然後說財政困難一邊調降地價稅一邊賣地給建商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