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去幫忙開會大家覺得我們要授權管委會多少金額以下可以直接決定免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呢?例如我朋友的房子要公共空間油漆粉刷&大門入口加裝採光罩原本他們是1萬內授權管委會,現在決議3萬內那我們呢?還有,他們今天討論預繳管理費的優惠決議每年1/15前預繳全年者,折扣1%大家覺得我們是否也可以有相關機制呢?例如預繳半年折1%,預繳全年折2%之類的~此外,請大家屆時務必在室內設計鞋櫃不要佔用梯廳今天我朋友的管委會就出示公文有人去檢舉社區住戶將雜物堆放在公共空間,影響逃生動線結果管委會遭罰請大家要當有公德心的好鄰居!
芒果北鼻 wrote:今天又去幫忙開會大家...(恕刪) 我想會從一萬變三萬應該是因為一萬塊真的做不了什麼事吧!可是話又說回來,若可自行運用的金額過高,那管委會權限又過大我個人是建議先設低,等實際運作一陣子再決定是否有需要提高吧!另外關於個體戶的因素會導致管委會被罰,我在想說若管委會已有盡過告知改善的動作後,住戶仍不改善那還是會先罰管委會,再由管委會向住戶提告嘛?這樣好麻煩...照理說不是應該直接罰住戶嘛?
新建案開放空間 7/1起須全都露有些公共空間就變私人空間了,水蓮七還有機會改成開放空間嗎?看看連結的網址就知道了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59889
剛剛看到的,給大家參考看看..希望辰偉建設,要好好小心注意不要讓公安危險意外發生..不然我會不敢住....http://www.nexttv.com.tw/vod/10150732?slug=news-rtn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6973564.shtml超過超過 1515151515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