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nyhat wrote:因為這一場影響了無數建商的利益,不然你以為政府那麼有軋赤。如果這場子是南投某哥的場子,才有可能就地合法。...(恕刪) 南投那個哥? 搞了那一場? 要不要再說清楚些?看看有多大尾,政府不敢抓的.......
peter4035 wrote:夜市違規營業 中市府...(恕刪) 由此可見'京畿'的影響勢力多麼龐大!這種夜市其後台通常都硬得很都以為罰個基本消費六萬元就算了!只是他太小覷對面那些宅邸裡的政經實力!反正設在哪兒都行 就是不准設在被媒體影射的七期連隔壁也不行!這下子連另一頭單元三的夜市是不是也'挫勒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