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夜市若要取締,應否認真查核其他現存夜市


館妹我最大 wrote:
要抄就全部抄就因為他...(恕刪)


重點不在七期
在土地規劃為住宅用地不是住商用地或商業用地
雖然政府的規畫有時也是讓人搖頭...
明明就是新的重畫區空地,何必扯到七期(只是七期進出大門旁而已),擺擺攤子又可養活4-500戶人口

ponyhat wrote:
因為這一場影響了無數建商的利益,不然你以為政府那麼有軋赤。如果這場子是南投某哥的場子,才有可能就地合法。...(恕刪)


南投那個哥? 搞了那一場? 要不要再說清楚些?
看看有多大尾,政府不敢抓的.......
其實邏輯很簡單,
舊的夜市有年代久遠的因素,縱使不合法,也有很多人靠他吃穿,政府想動也動不了.
但新的夜市,沒有歷史包袱,一切照規矩來.

你這樣的思想就好比你沒戴安全帽被抓
卻說那麼多人沒戴為何只抓我

這件事應該是沒打點好
peter4035 wrote:
夜市違規營業 中市府...(恕刪)

rick0209 wrote:
台灣傳統夜市的形成非...(恕刪)

本篇最中肯~~給大大一個讚!!!
業主不畏市政府三聲五令,下場就是被拆!市政府怎容得下七期夜市存在???住那附近不是一般民眾!結果地主被罰900多萬,怎可能再租給業主!

kegabu wrote:
不敢得罪有錢人吧...(恕刪)



這句話中肯...

實際是 大咖在那裡有投資......怕跌價...

peter4035 wrote:
夜市違規營業 中市府...(恕刪)

由此可見'京畿'的影響勢力多麼龐大!
這種夜市其後台通常都硬得很
都以為罰個基本消費六萬元就算了!
只是他太小覷對面那些宅邸裡的政經實力!

反正設在哪兒都行 就是不准設在被媒體影射的七期
連隔壁也不行!

這下子連另一頭單元三的夜市
是不是也'挫勒蛋'?!
歡喜做、甘願受,各人造業各人擔~~!!
以一言蔽之
就是抱著"這麼多人犯法怎麼只抓我"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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