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目前處處碰壁
1.預收管理費的部分
都發局說這是私法契約,不屬於他們管轄範圍
2.公設點交部分
圖說要不到就算了(他們提供的不是給政府的圖)
前幾週突然發文來要求隔天辦理點交
態度相當強硬
3.消保官說,希望我們與裕國好好談,往後我們還有其他保固需要靠裕國
4.主委與管理公司的執行長不管用預約的方式
或者直接拜訪裕國楊董,都是吃閉門羹的
5.上家管理公司為何沒做,是因為委員會議中
委員對於門禁管制希望能加強,後來其它委員忍不住也加入,隔幾天就傳出管理公司只願意做到月底,雖然後來他們姿態放軟,但木已成舟。
6.目前這家的總幹事前幾天也離職了,原因跟上面差不多
(今天已經有遞補)。
總結
跟裕國的部分目前除了請個律師
我猜才可能有其他解之外
其餘只能苦笑
先有個信任的諮詢對象
才能決定怎做才正確的方向
管理公司的部分跟我們目前息息相關
我認為住戶有什麼需求應該先去找管理公司
管委會是監督之責
不應該處理小事
所以我說我無服務之意願
我也不適合當委員,我並不圓融
我曾忍不住去做代理委員
是因為我覺得代收管理費與保全公司無預警撤離應該要處理
以免被詬病
區權全那天我呼籲我們丁梯第一屆委員一定要有法律及社區管理及機電土建專業的人出來以利對應裕國移交事物,那天倉促提了我及另一員知名建設公司服務的人,但有一女生告訴我們她很有熱忱很希望為社區服務,因而提了我與那位林小姐。
區權會委員選完後,委員們選幹部及負責權則,當然我以我本身專業我選擇了機電委員,因為我很暸解裕國施作品質,若沒專業又沒委託好專業的點交公司對社區會很慘,就如我們丁梯揚水泵水電接線錯誤差點把電盤燒了,住戶常抱怨又沒水了,我們如果沒專業的人出來把問題找出來那對未來社區必是經常生活在不安全的環境。
會議委員選完,我提議委員會應立即向裕國書面提出聲明社區工程未完工及管理點交事物,以利裕國重視,但有自稱當過好多次第一屆主委的委員回應我們委員,我們委員會還不合法無法發文,我們現在開始不能再對裕國強硬,我們要與裕國好好談(羊毛不一定要在羊身上也可以在狗身上)聽到這我已暸解這委員的想法了,但我很不認同,因為我認為社區的建立及和平轉移是裕國應該做的,我們委員是他們招開區權會選出來的那來合不合法,那天主委告知裕國二月底要撤保全,我有預測是建商在宣示,但再提對裕國提聲明文書(以利日後消保訴訟用)要裕國有良知給委員會有運作時間及遴選物管並協助造冊,但那位委員又講裕國請的管理員品質不好不要也擺 我們要立即遴選出我們自己的物管公司月底才能接手啊! 我回應現在是二月初,二月底要交接要選物管公司,且月中又有過年怎麼可能,我還是建議聲明文,那委員說沒有委員會合法的章(依他講法那難到現在就合法嗎?)
反正在我的感覺及那天有二位參與會議的住戶的感覺,他好像裕國講什麼我們就要跟,不要有異議。
那天第一次會議就草草結束,結束前有委員說要成立各梯的line群組,我們丁梯及丙梯都有成立,那時那委員說成立群組會把自己搞死,不要聽太多否則做會死,聽了有點傻眼。
第二次委員會議那委員又再重聲,我們一定要快一點遴選物管公司,否則無兵無將怎麼做啊。
其實我不是反對立即遴選物管公司,而是我們應該先向裕國聲明要裕國給委員會有合理的遴選交接時間,但委員們像熱鍋上的螞蟻一樣,這時裕國已經知道委員會好欺負了,因為有人會傳話給住在社區的裕國人,我曾委員會議提過這位住在社區的裕國皇親國戚,請她回去轉告她們家高層重視社區品質,且他也是住戶為社區盡點力也應該吧。但那委員說個人意願,不強求也不要求也不會告訴她請她幫忙,我暸解不能強求,只是提議而已。
至於點交驗收公司介紹之事是主委會議中問我除了國霖,曾禾 外是否有認識其他廠商,我回應還有太古華電,且在會議上把太古華電名片交給主委,但會議後遇到裕國張主任,張主任就跟我抱怨說我幹嘛找太古華電驗收,我回還沒遴選完他怎知道,是否又有SPY回報了,不管這都沒關係了啦。 過年後主委說要遴選驗收公司 要我連絡,我連絡廠商時廠商都回應你們主委都連絡好了,所以我並沒再多講什麼,遴選會議中住戶有十多位參與遴選會議,表決中所有人都舉手同意太古華電,並不是我有去喬什麼,議價也是主委去議的 所以我只有點交時查驗作業而已,這我都接受。
物管遴選因為太倉促所以願意來簡報廠商真的不多,只有三家 有參加遴選人都有不知如何選擇的困境,但還是遴選完了,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遴選召商過程太匆忙及公告資料無法面面俱到,才有其他住戶一直在問在質疑,又有委員說不要聽那麼多啦!我提議儘快成立社區網頁公告,但我們委員只寄託物管公司3月底建立後再公告,當然電梯也是有會議結果,只是不是住戶要的而已。
自從物管公司定案後成立委員會line群組,那時所以事都在上面討論表決,那位委員說委員要提案只要找五位委員同意就通過,我很少發表意見也很少在群組上表決同意與否,因為這樣也許不太好會沒有辦法好好討論事情。但委員們都認為這就是效率。無解
區權會後我一直提議各戶家中器具設備教育訓練,並由各住戶提出問題請裕國回答,以讓住戶對委員會的信任,但裕國以因過年前廠商沒空放鴿子,年後有請委員會發文,有委員說沒有章,我建議應要刻一文書便章,那委員也是又以不合法就讓很多發文聲明延後了,但之後呢還是去刻章發文啊。(這就是為什麼對裕國履戰履敗了)
之前我會議提說裕國把大公電分攤到各戶很狡猾,因為大公是地下室照明及通風及一樓所有的公共設施用電怎可以所有人分攤呢?(比如說地下室車位有人一位有人二位分攤一樣嗎?一樓公設若有人不願在家吹冷氣整天在公設區吹也要一樣分攤嗎?有人沒事去視聽室唱歌吹冷氣也是要所有人分攤嗎?) 結果那委員也是一樣回我本來就要分攤啊才不會麻煩啊!是這樣嗎?
之前發文給裕國也是那委員操刀擬文,函中輕描淡寫,裕國怎會理我們委員會,我要求重一點也是一樣回我 : 我們不要把裕國搞毛了,到時他們不理我們就完了,是這樣嗎?(心想消基會都死人)
2/25會議,主委及財委很熱忱請賴議員來,也請裕國李協理來參與,大家是第二次見到他,我們要求完工點交的部份及保全慢點撤的部份,經賴議員協調裕國李協理都有答應:工地要經委員會會勘確認所有土建-機電都完成含樹屋完成才能進驗交階段,合格竣工圖(經委員會認可及驗收公司認可)移交清冊 等 提供委員會三週後開始驗,保全延至3月底等,,但事後呢?三天二天就聽裕國放聽要點交驗收,之前會勘的缺失修了多少?
所以3/1裕國保全說撤就撤很正常,有SPY看透了我們啊!(感覺)也許有人會要我說清楚,我只能說感覺而已不知是誰, 不好意思。
3月初 我不知發生什麼事 我內人與主委有意見衝突,也相對影響家庭氣氛,從此我在家禁談社區的事,我不想知道何事,只是有告訴主委我不可能為了當委員把家庭的氣氛弄壞,所以從3月初至今我就沒再去開會,所以要問我委員會議的事不好意思我真的不知道。至於離職單也是4月下旬才拿到,上週交出啊!
以上就是我個人委員會經過
在此也跟丁梯住戶說聲抱歉沒能再在委員會幫各位服務了
此次也是我在這01討論區最後回應事情,請不用回應我,請見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