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K wrote:聯聚好像每案都將頂樓...(恕刪) 『特定』買家有時聽說是原地主當初買地談好除了地價再加幾戶不過『特定』買家或該案股東是我的話要留就留好一點的單位22樓以上是何併戶我覺得24樓是最差的23樓跟24樓23還有陽台 24沒有22還有大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