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juan9 wrote:
訴求的意思是一篇文章讓人明確的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和目的,顯然樓主是想控訴餐廳惡劣行為讓大家不要遇到這樣的窘境,訴求不是很明確嗎?至於樓主和餐廳之間的協調或賠償要求,我的理解這不是樓主這篇文章的訴求之一,也不是我們需要介入的
我認為訴求不明確的原因是.這份契約的履行過程產生瑕疵.
但店有為其瑕疵提出減損驗收的行為.若版主不接受.來到01主張精神損失.我就可以理解
但新聞已經撥出版主已經接受店家提出的瑕疵減損道5折.代表雙方已經為此達成和解條件.
何以事後會發生版主在網路上仍有意圖影響眾人決定的行為呢? 是否和解破裂?還是有其他未公開的過程? 所以我才直接詢問版主問題.
但倘若要利用網路力量來威脅店家就範.是否應該了解後再發言比較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