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婚禮終結者~台中國際街東海漁村

訴求的意思是一篇文章讓人明確的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和目的,顯然樓主是想控訴餐廳惡劣行為讓大家不要遇到這樣的窘境,訴求不是很明確嗎?至於樓主和餐廳之間的協調或賠償要求,我的理解這不是樓主這篇文章的訴求之一,也不是我們需要介入的



telecatw wrote:
紅字區是意圖影響眾人...(恕刪)


看來你很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為何還在前面裝的一副啥都不知
至於那家店還是那句話拉敢作還怕別人講喔

telecatw wrote:
我跟你之間無任何契約關係.如何能對你主張訴求呢?


那你跟樓主之間有契約關係嗎?
telecatw wrote:
紅字區是意圖影響眾人的決定.非訴求.訴求是版主與店家之間合約瑕疵如何減損善後.

既然店家已經為停電的行為開出條件.新聞報導版主也收下這筆錢了.

為什麼事後在網路上有意圖影響眾人的決定的行為呢?...(恕刪)


原來是新聞報導阿

但你看的新聞怎麼跟我看的新聞不一樣呢?



fox7296 wrote:
看來你很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挖鼻孔為何還在前面裝的一副啥都不知幫不了你
至於那家店還是那句話拉敢作還怕別人講喔挖鼻孔..(恕刪)


他應該是當事人

或者是有看過完整協調內容的每一個字

再不然,就是根據新聞來這邊假裝很有法律常識

再來,當事人有簽協議不能把這件事情公開的條文嗎?

那位先生快拿出來證明一下阿


cwjuan9 wrote:
訴求的意思是一篇文章讓人明確的知道他要表達的意思和目的,顯然樓主是想控訴餐廳惡劣行為讓大家不要遇到這樣的窘境,訴求不是很明確嗎?至於樓主和餐廳之間的協調或賠償要求,我的理解這不是樓主這篇文章的訴求之一,也不是我們需要介入的


我認為訴求不明確的原因是.這份契約的履行過程產生瑕疵.

但店有為其瑕疵提出減損驗收的行為.若版主不接受.來到01主張精神損失.我就可以理解

但新聞已經撥出版主已經接受店家提出的瑕疵減損道5折.代表雙方已經為此達成和解條件.

何以事後會發生版主在網路上仍有意圖影響眾人決定的行為呢? 是否和解破裂?還是有其他未公開的過程? 所以我才直接詢問版主問題.

但倘若要利用網路力量來威脅店家就範.是否應該了解後再發言比較妥當?

fox7296 wrote:
看來你很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 為何還在前面裝的一副啥都不知
至於那家店還是那句話拉敢作還怕別人講喔


我的確不了解其中因果關係.也不怕人講.只是提問版主問題釐清疑問.

telecatw wrote:
但新聞已經撥出版主已經接受店家提出的瑕疵減損道5折.代表雙方已經為此達成和解條件.
...(恕刪)





你會看紅字內的中文嗎?

這樣叫做: "新聞已經撥出版主已經接受店家提出的瑕疵減損道5折.代表雙方已經為此達成和解條件"

這是自行腦補出來的結果?

另外若是沒有契約規定不可公開

為何不能分享消費經驗呢?

我想 我懂你的意思了

所以 樓主是無法上來PO網的 因為 有可能違背 和解之契約 精神

要由他的 家屬 OR 朋上 上來PO網 就沒問題了

因為 和 商家訂立 契約的是當事者 和其他人無關

其他人 可由 旁觀者的觀點 進行客觀的陳述

大大真是用心良苦了 這棟樓 越來越高了

註:話說 叫我包了紅包 去吃喜酒 還 三個小時沒冷氣

這~~ 不太可能啊 我想 這應該是 親屬 朋友間 茶餘飯後的好話題

一整個 就是丟臉啊

telecatw wrote:
我認為訴求不明確的原...(恕刪)

telecatw wrote:
我認為訴求不明確的原...(恕刪)


新聞上的並沒有樓主個人方面對餐廳單方面提出的補償方案接受的意思,樓主也只是敘述他遇到的情形和事實

至於目前是怎麼樣去協調,不是事件雙方當事人應該也不用知道得太詳盡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