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中縣下訂一間透天厝(原價1000 議價後840)

已付了斡旋金後

建商便打電話來說

價位出太少 他們老闆在唸他

希望再加10萬 還有

簽約時 希望成交價寫1000萬 讓銀行看

但是 實際上 只要收850萬 (500貸款)

小弟想請問一下 這樣搞 日後會不會有糾紛發生

請各位先進指點迷津 謝謝
跟仲介說多少就付多少...
也許你可以給他加那十萬...
但跟對方說的的成交價840是不可變的..
寫在合約上的價錢也要這個價錢...
不然白紙黑字的東西..到時會有糾紛的....
不會有糾紛才有鬼,
建議你現在開始電話都要錄音,
免得日後被建商玩。
樓上大大
只有付斡旋金 還沒有成交耶
rinnng wrote:
樓上大大只有付斡旋金...(恕刪)


不從斡旋階段就開始存證,
以後簽約要是被陰了,怎麼平反?
一般人是很難玩得過大公司的。

多一份小心,少一份傷心~
那10萬就要看你跟他們談最後是如何了

至於成交價要寫1000萬, 給銀行看, 你說只有500貸款, 自付340 ~ 350... 可是那成交價卻要給銀行看??

是不是建商利用這樣來多拿150~160萬?? 那這多出來的是誰要付呢? 可能就是你吧, 因為簽約時, 你同意1000萬... 銀行也以為是1000萬.... 所以給了建商1000萬...... 你知道這樣的後果是啥了吧??

一般都是住戶會這樣要求, 因為他們想要多貸一些拿來做裝潢.... 像買了600萬的屋, 自付最低頭期後, 因為沒前裝潢, 所以要求建商寫高一些, 讓銀行可以多貸一些....

建商會這樣要求, 我看還是不要在那買..... 若都可以這樣要求, 只怕連建築物都偷工減料......
acquadi wrote:
那10萬就要看你跟他...(恕刪)


同意。

會做這種要求的建商,感覺就不是很正派了。
1、不能賣就不要賣吧~我在看別間~錢退回來~
2、契約就是契約~賣多少就寫多少~白紙黑字~多一元我都不想寫~
感謝樓上諸位大大的建議與關心 不勝感激

小弟昨天抱著 不妥協 不加價的心態前往簽約

幸好事情以預定方式順利完成

但因是第一次購屋 不知原來簽約前有契約書5~7天的審閱期

順便在此提醒日後想買屋的新手

也要小心 審閱a書 卻給你簽b書的賤招 (防人之心 不可無)

再來要好好面對二十年的賣身地獄 努力賺錢當屋奴了
這樣可以對外面吹高成交價, 週邊類似條件產品自然就可以拉高售價, 抬高區域行情, 濫招!
板主可以問仲介為什麼要這樣做? 看仲介會不會老實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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