斡旋不成功,可以跳過仲介自己找屋主買嗎?

內政部規定,房屋仲介可向賣方收取4%費用,及向買家收取2%服務費.
今天如果透過仲介向屋主斡旋,沒碰到面,且出價喬不攏的話,
可否斡旋期過後再找屋主談價格?
現在的屋主應該是投資客.(有找到屋主資料)

開價個人認為合理,只是不知道房仲怎麼跟屋主喬.
會不會自行成交後,房仲又要向你收取服務費?
有無避開的方式? (可以的話請PM)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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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m7777 wrote:
內政部規定,房屋仲介...(恕刪)


如果屋主有跟仲介簽委賣契約的話

裡面應該有一條
如果在委託期間或者委賣期限屆滿之隔日算起
三個月內跟仲介帶看過的客人(含配偶及2等親)買賣並成交的話
屋主是必須要再付給仲介服務費用的

相對的 買方也是 出斡旋時 會給您簽一張斡旋議價同意書
如果在斡旋期間或者期滿之後兩個月內
與仲介帶您看過的房子屋主買賣成交的話
也是要付給仲介服務費用的


這個在斡旋議價書上都有詳細說明
不管是委買還是委賣在簽約之前都記得先看清楚再簽喔
siawsin wrote:
裡面應該有一條
如果在委託期間或者委賣期限屆滿之隔日算起
三個月內跟仲介帶看過的客人(含配偶及2等親)買賣並成交的話
屋主是必須要再付給仲介服務費用的

相對的 買方也是 出斡旋時 會給您簽一張斡旋議價同意書
如果在斡旋期間或者期滿之後兩個月內
與仲介帶您看過的房子屋主買賣成交的話
也是要付給仲介服務費用的


感謝提醒,剛剛翻了一下意願書,上面確實有羅列這條,
謝謝告知.

小弟並不是要規避服務費,只是看到很多網友提到的仲介手法,令人困擾.
或許小弟還是可以直接找屋主談價格,
並另外羅列4%準備給房仲,
如果划算的話,就還是找屋主買比較划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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