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88年全面實施容積管制以來台中到底還有多少領舊建照的地未開發?94.01.21《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增訂第166條之1,允許舊建照在不增加容積前提下,申請變更設計可變更樓層高度及層數。94.07.01修訂《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95條,規定八層以上住宅需設置兩座以上之安全梯直通避難層或地面。我的問題是: 如果沒變更設計,適用舊耐震強度;一旦變更設計,適用95年修訂的新耐震強度,對嗎?? 我知由鉅大恆也是舊建照,不過那是SRC結構今天發現建林大景28F, RC, 舊建照.......怕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