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房地買賣總計價……若原來拆款的是房價佔48%:地價佔52%現在公司要求變更成50%:50%,說是會計那裡帳務的問題對我們消費者沒影響因此需要重新更換新合約雖然和我們總價與還款金額都沒關係,但小弟不解~上來請教專業或了解的大大們!!(目前還沒過去換約.)1.為何建商要這麼做? 2.若真的換約成房地價比例的問題,日後會影響我的地價稅或房屋稅嗎?以上....謝謝了!!
1.建商為何這麼做?或許是土建融的借貸金額?看起來對消費者是甚麼影響~2.地價稅和房屋稅是以公告現值去計算的~和你房子買多少是沒關係的~以上整體來看~消費者沒甚麼影響~(小弟以自己的了解來判斷)看看有沒有其他的高手大大更了解的~拋磚引玉~^^~
應該是要調整帳上售地所得與售屋所得的配比.售屋所得雖要繳5%營業稅與營所稅17%,金額或許高於土地增值稅,但房屋可列許多進項費用.建商或許因未進項費用比預期多,而把售屋所得調高,帳做比來獲利比例比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