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地段算還OK, 生活機能還不錯!
因為最近弟弟決定突然要買一間很中意的房屋,
而變成現有公寓必須貸出一半資金或是賣掉分一半給弟弟使用,
但因為事出很突然,
所以我必須要決定要貸出一半資金約200萬左右, 分20或30年還,
或是直接賣掉分一半的錢自己在去找房子,
我想請問各位前輩的是,
以35年的公寓來講, 我如果先貸了200萬, 貸20或30年,
然後先每月還貸款, 可能給自己大概3~5年的時間在去找其他房子,
找到之後在賣掉現有公寓,
這樣到時如果以40年的公寓來說, 會不會掉價掉很多? 或有什麼其他要考量的問題? 還是建議?

或是.
現在就賣掉現有公寓, 分一半, 但就只能先寄人離下或先租房, 然後也是慢慢找房子,
但怕現有房價都還很高, 一時也負擔不起...
在麻煩前輩們幫小弟解惑 或給小弟點建議!! 感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