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問各位先進前輩們,新大樓剛點交完,但公設尚未點交,建設公司不願負擔保全物業公司的費用,急著轉交給管委會處理!這是合理的嗎!?一般不是都建設公司先負擔首年度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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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一般都等管委會成立..
公設要點交全部完成..移轉給第1屆管委會後...
才開始運作.負擔保全物業公司的費用..
3.4年前本社區就辦理過與建築公司的公設轉移事宜....
同意,連首年度物業管理都不重視的建商,不是個重視社區經營的公司。
沒錯...態度非常差...什麼都不好什麼都不要...只是一直催著要點交...只是一昧的說前幾個社區都沒有問題...重要的是本來連消防都不驗...是百般要求後才勉強答應...我也絕對不會說這建商在北屯也有新案在推....什麼英倫的....我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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