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的民眾負擔金額不一樣,需要另外查詢。
未來5年、10年、20年的所有經濟條件都要double 再double,6800的金額應該是目前最最最基本款的。
也不知道政府在未來的日子裡,這些補助或審核條件會不會就被逐一核刪惹………
公共托老中心是由縣市政府招標,以公辦民營的方式,讓醫療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等單位提供日托服務,讓家中的失能或失智長輩能在早上到傍晚這段時間內有人照顧,晚上再回家與家人相處。
公共托老中心是由縣市政府招標,以公辦民營的方式,讓醫療機構、老人福利機構、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等單位提供日托服務,讓家中的失能或失智長輩能在早上到傍晚這段時間內有人照顧,晚上再回家與家人相處。
每個縣市政府的收費方式及補助金額不盡相同,所以想要申請托老中心的話,請先到住家附近的區公所、衛生所、區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詢問,也可以上該縣市政府的網站查詢詳細資訊喔。
我們以新北市的公共日托中心為例,來告訴大家如何算出應付的費用
● 以月托的方式計算,一個月為15,000元;以日托計算,一天為800元。
● 交通費(交通車接送服務)月付3,000元(另計)。
● 扣除補助金額後,才是真正需要給付的金額喔。
● 每個月累計的日托補助金額,不能超過月托補助金額。
有人看到這邊還是霧煞煞的嗎?舉個例子給大家看:
阿花的家庭為低收入戶,阿花的媽媽為中度失能者,阿花想以月托的方式,並申請交通車接送媽媽到托老中心,阿花的家距離申請的托老中心不到20公里,那麼她申請補助後,一個月到底要繳多少錢呢?
● (月托費用-中度失能之低收入戶補助)+(交通車-20公里以內交通車補助)=實際費用
● (15,000-10,000)+(3,000-1,200) =6,800
以阿花家中的經濟條件和她媽媽失能的程度來說,扣除月托及交通費的補助後,她一個月只需要花6,800元的費用,就可以讓媽媽在日托中心接受專人的照顧了。
各地的公共托老中心不只照顧老人家而已,還會創意發想許多活動讓老人家們可以參與交流,久而久之,長者彼此間也會互相關心、增強社交,比起「本籍看護還是外籍看護好」?選擇托老中心,也許也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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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Q:有關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的申領資格、補助金額、申請方式?
A: 設籍本市年滿65歲之老人,未領有其他津貼、未接受公費安置,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用2.5倍,且未超過臺灣地區每人每月平均消費支出1.5倍者,動產未超過一定數額(全家人口1人時為250萬元,每增加1人增加25萬元),不動產未超過750萬元者,依據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所得,每月補助3,731元或7,46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