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小弟前陣子購買一間中古屋,入住後才發現社區機車位大家都是無產權狀況,老住戶確可以停放且不用多繳錢,新搬進來的沒有權力停放。目前社區也無抽籤制度,就是老住戶可以一直停也不用退讓。社區會議討論時已提出,但委員們覺得麻煩不想處理 想請問有何種方式能讓管理單位及社區委員們公平處理這件事情?謝謝各位
社區管理和委員就是老住戶,人家是既得利益者,新住戶一定是少數人,柿子肯定是挑軟的吃你怎麼跟人家鬥?這真的有得喬了我自己是認為房子可以舊屋子可以破但是管理爛掉沒藥醫,如果是我我會賣掉找寧可找外圍一點的新屋比較不會出現一些奇奇怪怪的鳥事
Feel sad wrote:就把它停下去,自然有(恕刪) 舊房不繳管理費好像不太行,可能連停車場管理費都沒有,地下室整個就是沙土飛揚那種,一般新屋的機車格是無產權但有約定專用,每個月要額外繳管理費100或150元不等,真的遇到了不繳是站的住腳的,雖然我還沒看過新屋機車位烙賽到沒辦法一戶一個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