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大家,小弟1月初目前成交一間二手屋,前屋主留下不少的東西,我有必要通知前屋主來搬走嗎?還是直接就幫屋主清理,如果沒清理我根本沒有辦法搬進去呀⋯⋯
(文章更新⋯1/9在房仲公司交屋時,賣方沒有出面,只有房仲跟代書出面,當下跟房仲反應裡面的大型家具我無法處理,房仲表示會協助處理,房仲也於1/11將大型家具協助清理完畢,我們也在1/16順利搬進去,我只想問的是,在房仲將前屋主的大型家具清運完畢後,還是有遺留一些物品如衣服、玩具、書本、照片等雜物,上面的東西我沒跟屋主聯絡,更沒有發存證信函給前屋主就清理掉了,前屋主如果日後來跟我要的話,我會有什麼責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