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嗎?

之前小弟曾跟某家中大型建設公司的主管討論過此議題,

該主管認為沒有必要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

但是之後小弟再去詢問其他大樓社區住戶對於此議題的看法,

不少人覺得應該要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

他們認為如果沒有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

那日後如果新建案社區的管委會與建商點交社區公設過程中有瑕疵、

或是社區公設點交放水讓建商和承包商順利過關,

社區其他住戶就可能很難與自家社區管委會溝通,

因為社區管委會可能會說:

「我們這些擔任社區管理委員的住戶是沒有拿社區任何減免或好處......」

讓其他住戶無言以對,

有鑑於此,

想請問大家覺得該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嗎?

謝謝~
Explorer 9.23 wrote:
之前小弟曾跟某家中大...(恕刪)


你確定? 有減免的管委一定會做事?會比較用心?
自己社區自己關心比較實在~
a0951177
是啊!
Explorer 9.23 wrote:
想請問大家覺得該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嗎?


乾脆給薪水好了

曾經擔任社區管委會一職
並且是新社區 . 且經歷點交工作

[社區管委會-沒有薪水]

1. 至少每兩個月要開會
2. 偶爾還要處理住戶抱怨
3. 看財務報表檢核...非常累人
4. 每年保全招標/續約 (花2~3個月)
5. 公共設施維護與廠商討論
6. 舉辦區權人會議/投票...住戶愛來不來...流會再流會...
7. 社區大小事都要眾人討論...
8. 住戶天馬行空的建議

擔任兩年期間
心力憔悴...非常累人
花時間處理就算了
要能集合所有委員共同表決
可能說好了沒來...人數不足根本無效...
這非常浪費時間與沒有效率
但也沒辦法....
如果都只有主委處理...大家又怕....


[管理費折抵]
初衷目的...
體恤管委會人員花費私人時間
協助處理社區大小事務
一些微薄補貼

假設
社區所有住戶都很有責任感
願意輪流為社區奉獻心力
無論有無 [管理費折抵]
維護得當好的社區...房價自然賺

但如果
所有住戶都能閃就閃
即使投票當選...死都不願意...各種擺爛...
社區就會進入...惡的無限循環

[管理費折抵]
或許就能稍稍...讓當選管委會甘願一些


撇除
不法不正當的行為條件
管委會一職...真的吃力不討好!!!
冷翡
真的,有時還有跟管委會沒關的事,但總要有人做管委,不然社區很快就爛了
shine99
講道重點了 有功沒賞 打破要賠! 沒有鼓勵 誰有那個心力+美國時間來開會 .,會講那種不用減免 沒有出席費的肯定沒經歷的 !!話說 當主委一次就好 下次別找我 還得湊齊人開會 真累. . .
社區管理委員...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老實說~會不會放水或是怎麼樣的...跟減免管理費無絕對的關連性
沒人會因為那些錢,就放水或是嚴格,不成比例
放水日後可是會上法院的..
建議樓主可以參選一任看看,若能擔任將能體會其中秘辛
一般來說..

主監財..
肩負責任重些..
可予適度減免..
但這減免是基於體卹..
並非拿人錢財替人消災之概念..

因為講大白話..
減免算啥屁錢..

至於..
與建商「拔河」點交公設那些渾事..還是追本溯源~挑選優質建商比較根本..



許久以前..
我社區有位公務員退休老色胚..
每每毛遂自薦出任主委..

社區秘書前腳才踏進櫃檯..
他老馬上鬼祟貼近..
藉由主委身份指點雜事..講講幹話……色瞇瞇雙眼不停覆蓋著年輕女孩豐潤體態..



想到就歸懶趴火..真的很不要臉…..畢竟..他往往擋住我的視角..
shine99
原來擋住視線 .,難怪你會生氣氣!!
abbafan
黑絲 一定...[微笑]
可改為支付 "出席/車馬費" .... 委員們有參加會議才支付, 金額可在區權會決議即可. 這樣較為單純, 且帳務也方便處理.
弱時擱置爭議, 強時自古以來, 特權別人不可有, 自己不可無.
Explorer 9.23 wrote:
他們認為如果沒有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
那日後如果新建案社區的管委會與建商點交社區公設過程中有瑕疵、
或是社區公設點交放水讓建商和承包商順利過關,
社區其他住戶就可能很難與自家社區管委會溝通,
因為社區管委會可能會說:
「我們這些擔任社區管理委員的住戶是沒有拿社區任何減免或好處......」
讓其他住戶無言以對,
有鑑於此,
想請問大家覺得該減免社區管理委員的管理費嗎?



你的邏輯就像是有領薪水的人不會貪汙, 沒領薪水的會貪汙???
金城式 wrote:
......
放水日後可是會上法院的..
建議樓主可以參選一任看看,若能擔任將能體會其中秘辛


想認定「公設點交放水」這個行為是有難度的,舉例來說,現在許多新社區的社區管委會在與建商點交建築物結構體的部分是採書面點交,只有少數社區管委會是採委外請第三方公正的建築師公會、結構技師公會、土木技師公會......來協助社區與建商公設點交,但是我們不行這樣就認定採「書面點交」這種方式來與建商點交社區公設的社區管委會「公設點交放水」。
Kang-Wei Tzou
很多東西沒有用到時,根本不曉得性能如何,是否可以正常運作。建商在面對有問題的東西,最常採取推、脫、拉,反正保固過後就不干他的事了。
Kang-Wei Tzou
至於放水問題,管委會跟建商間的點交,只要主委一個人的簽名就可以了。因為主委是管委會的代表。所以,只要建商買通主委一個人,例如;私底下給主委好處,主委簽完名點交就pass了。至於證據,你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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