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騙快崩潰!2000萬房產面臨查封
圖文/鏡週刊

資產公司變吸血公司!台中一名李姓男子成立資產公司,卻用整合債務、協辦低利信貸為由,誘騙有債務問題的被害人提供個資、帳戶,讓他們代辦信用卡消費,以累積信用、申請貸款。沒想到事後不但私吞信貸,還用被害人的卡購買數百萬元禮券,換成現金帶走,就連被害人家屬也遭誘騙,2千萬元房產面臨查封。遭吸血剝皮的被害人幾乎崩潰,決定提告,才發現李已遭多人控告,之前就被搜索約談,沒想到交保後仍繼續行騙,十分惡劣!

被害人A小姐向本刊表示,她之前有卡債加上車貸,總計25萬的債務。前年底,她因為媽媽介紹認識開設資產公司的男子李孟儒,李自稱可以幫她整合債務,借低利貸款,還高利息負債,還先借她20多萬償還卡債,之後要求A小姐交付個資、帳戶,說要幫她辦信用卡製造消費事實,累積信用、壓低信貸利率,還說刷卡金額他會負擔,若是A小姐自己刷卡消費,就等信貸辦下來一併計算,A小姐因為涉世未深,一步步掉入陷阱。

今年2月,李跟同夥找A小姐「先行結算」,說她欠他們90多萬,還要求她簽下130萬的本票跟借據,A小姐因為害怕,只好乖乖簽名,沒想到這夥人食髓知味,今年5月,又把她帶到台中家樂福刷了6張信用卡,購買了120多萬的儲值券,並且當場換現金,之後又透過網路刷卡買了120多萬元的王品餐券。

由於對方答應協助辦理的信貸一直沒下文,A小姐覺得奇怪,向銀行查詢,結果才知道90多萬的信貸早就撥款,但已經全部被李挪用,本來只欠債25萬的她,最後一共累積了400萬債務,欲哭無淚。

另外,李也用相同方法詐騙A小姐的哥哥跟母親,他借2人400萬,要求簽下本票跟借據,還拿A小姐家名下2,000萬的房產作擔保,之後刷他們的卡消費250萬元,把債務丟給被害人,甚至要求他們歸還1,000萬,不然就查封房產,還教唆他們作假、申請失業補助金還債,A小姐和家人被逼到崩潰,決定對李提出民刑事告訴。經由律師調查後才知道,除了他們,也有其他被害人報案,檢警之前已經發動搜索、約談,李後來交保,卻還在外面繼續騙。

針對相關指控,本刊致電資產公司老闆李孟儒查證,李稱不便回應,要記者問他的律師,記者請他提供律師的聯繫方式,李卻說:「誰投訴就去問誰!」拒絕提供,隨即掛斷電話。
被騙快崩潰!2000萬房產面臨查封
joeybaby2017 wrote:
被騙快崩潰!2000...(恕刪)


這些詐騙的很難被關
就算關也幾個月而已
台灣真的是詐騙王國
八月二十
其實詐騙在任何國家都罰很輕,包含中國美國日本韓國等,更不要講東南亞。因為詐騙的本質就是說謊,只是詐騙集團用謊言騙了很多錢。如果說謊是重罪,那所有說過謊的人包含你自己都要抓去重罰
js26
中國詐騙刑責由罰金至無期徒刑, 韓國最重也是期, 日本最重20年, 美國的遠程詐欺可以判到20年, 菲律賓. 新加坡. 馬來西亞都不比台灣低..台灣是由罰金至7年以下, 這樣你能說任何國家都很輕?
joeybaby2017 wrote:
被騙快崩潰!2000...(恕刪)


詐騙王國,難怪年輕人都妖魔化都加入詐騙了
重點是抓到了之後,簡單就可以交保,交保之後繼續詐騙,也不會加重什麼刑期,最後就是…最多被判關個幾年就可以出來,然後再次重操舊業。

且台灣很可悲的是,詐騙數千萬,與詐騙數百元,在一群法匠的眼裡,是接近相同的罪責。
八月二十
因為法律判刑的重點在於犯行與犯意,並不是犯案成果,你偷10元跟偷一億都是相同的犯行與犯意,所以罪不會差太多。如果因為飢寒起盜心甚至會被輕判
星幻
八月二十 所以引發的就是『反正被抓到時判的都差不多,那不如搞大一點,也賺多一點』
怎麼不拿名下2000萬房產去貸款
去找融資公司根本是找死
星幻 wrote:
重點是抓到了之後,簡單就可以交保,交保之後繼續詐騙,也不會加重什麼刑期,最後就是…最多被判關個幾年就可以出來,然後再次重操舊業。

且台灣很可悲的是,詐騙數千萬,與詐騙數百元,在一群法匠的眼裡,是接近相同的罪責


妖孽治國

自求多福

無知到.......
怎麼會找這種公司呢???
無言到.......
別人怎麼說就怎麼信
真的好好好好騙
現在還會被詐騙的不用同情
不食人間煙火就自己去體驗一下什麼叫詐騙集團
求助無門再體驗一下什麼叫垃圾政府
最後看見對方輕判自己錢追不回來再體驗一下台派的司法正義
連卡債 25萬元都還不出來,還可以過件90萬元信貸,撥款前還不用本人親自對保,還有數張額度幾十萬的信用卡也辦得下來,這是那家銀行這麼神?沒有內鬼嗎?金管會該出動了吧!!
這個也很荒謬

當事人薪資所得有辦法辦這麼多張卡

銀行是白癡嗎? 可以無盡消費最後是銀行買單

當事人也只要做破產申請

辦卡容易 還錢難 銀行不把關

任人盜刷 應該也很難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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