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房子要委託3家房屋仲介賣~假設有1家房屋仲介賣出,那其他2家房屋仲介我要負擔什麼費用?

我有房子要委託3家房屋仲介賣~假設有1家房屋仲介賣出,那其他2家房屋仲介我要負擔什麼費用?
因為~我在彰化市中心,仁愛路附近離彰安國中和平和國小只有500公尺的一間公寓26.94坪屋齡30年
我今年2019年6月中旬打算賣出,我打算委託房屋仲介用一般約簽約賣房屋
那如果~我公寓給一家房屋仲介賣出之後,那其餘的2家房屋仲介,我要負擔什麼費用? 
不用錢,有賣出的房仲才有錢賺,買賣雙方最多共可抽6趴,買賣方抽的趴數可談,屢約保證的錢不可省
我懂~
價金履約保證專戶
簡單來說,「履約保證」就是當雙方簽完買賣契約之後,找一個第三方(通常是配合的銀行)公正人(不屬於買方、賣方、房仲、地政士之中任何一方),負責用一個專門的帳戶,保管買方陸續支付的買賣房屋款項,並且負責支付相關手續、稅捐等費用。等到確認兩邊付錢和房屋過戶動作全部完成了,再把剩餘款項及利息全數移交撥款給賣方(原屋主)
內政部規定:
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 房仲業抽成買方2%賣方4%
不動產經紀業或經紀人員經營仲介業務者,其向買賣之一方或雙方收取報酬之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不動產實際成交價金6%。其6%是最高上限,並非主管機關規定之固定收費比率;主管機關也沒規定房仲業應向賣方、買方各收4%、2%;所以買賣雙方可以在實際成交價金6%的範圍內與房仲業議價。
你打算與三家房仲簽**一般委託契約**(非專任約),這表示你可以同時委託多家房仲銷售你的公寓,且你自己找到買家也能自行出售,不需支付仲介費。

### **如果其中一家房仲賣出,其他兩家房仲需要支付的費用?**
通常情況下,**你不需要支付其他兩家房仲任何費用**,因為一般委託契約是**無成交不收費**。但有幾個情況你要注意:

1. **避免支付額外廣告費**
- 有些房仲在委託時可能會要求你支付額外的廣告費(如刊登費、社群行銷費用),如果有這種費用,你需要確認這筆錢是否可退還,或是否需要支付。
- **解決方法**:簽約前確保仲介沒有強制要求你支付額外廣告費,或確認這些費用是「成交才支付」。

2. **違約金(如果合約內有特殊條款)**
- 一般委託通常沒有違約金,但要注意合約細節,例如是否有「最短委託期限」,導致你提前終止合約時可能有費用產生。
- **解決方法**:簽約前確認沒有「最短委託期限」或「違約金」條款。

3. **口頭承諾 vs. 書面合約**
- 一些仲介可能口頭保證不用付費,但合約內有額外條款,因此一定要仔細審閱合約,避免事後有爭議。
- **解決方法**:所有費用問題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不能只聽口頭承諾。

### **總結**
✅ **如果沒有簽特殊條款,你不用付任何費用給未成交的兩家房仲**
✅ **確認沒有額外廣告費、違約金、最短委託期限**
✅ **確保所有條件都清楚寫在合約中**

你在彰化市中心出售公寓,這個區域的房市需求不錯,一般委託給多家房仲是可以增加曝光率的,但也要慎選仲介,確保他們真的在努力銷售你的房子,而不是只是「掛著增加房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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