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是法盲這條路已經無償提供通行長達30年這叫既成事實, 既成道路.地主不能封路就這樣, 去市政府或鄉鎮市公所申訴.私有地被政府使用為道路, 不管有沒有跟你買地, 他都是道路, 除非你在一開始就有文件申訴求償, 並且圍路不給通行, 你沒做, 一定年限後, 就是既成道路, 市府不跟你買, 你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至少現在的法律是這樣.
樓主問這問題~會讓人懷疑您的智商喔!!解決問題很簡單,主要方式有兩種 1.買下來給大家過 2.繞路走像我家的地也都讓附近當馬路走(沒鋪柏油),我放我家狗在我家的地散步,附近阿伯騎車要過,要我把我家狗關進去,他說他要過怕被咬;我只回他不會咬人,要過快過,不然給我繞路
tony333324 wrote:很多人是法盲這條路已(恕刪) 三、既成道路之要件(一)土地成為道路供公眾通行(二)已歷數十年之久,實務上多認為需二十年以上(最高行政法院92年判字第1124號判決)(三)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四)供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五)需歷經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到底是誰法盲?那條路不存在全村的人就通通出不去?進不來?在怎樣看都只是比較不便利跟比較不省時~~好嘛!!法律要件要看完全,看清楚
HTCLOVE wrote:如標題,走了三十年以...(恕刪) 我跟你講一個例子我朋友最近買了一塊畸零地過戶後馬上圍起來還沒幾天就被申訴 即成道路公家來查,也是乖乖的拆掉稅金也是照樣繳跟上面幾位網友的見解是完全相反的
阿 丹 wrote:我跟你講一個例子我朋友最近買了一塊畸零地過戶後馬上圍起來還沒幾天就被申訴 即成道路公家來查,也是乖乖的拆掉稅金也是照樣繳跟上面幾位網友的見解是完全相反的 既成道路是可以申請免稅的,那只是你朋友不想去申請而已。因為…會買這種畸零地,就是有『特殊目的』的(買到就封路,這…想搞什麼事大家內心應該都有答案),在達不成這些目的,還可以再轉手賣給下一個接盤俠,但若是被認定免稅的既成道路,這通常會讓潛在買家都發現這是個被綁死到無可解救的道路,於是會完全無法脫手。
tedverygood wrote:新北新莊好市多旁邊的工業區也是大家都喜歡從新樹路直接穿過那邊去好市多超方便的現在也被圍起來了...... 既成道路還有個要點,就是先封先贏…不封的話,等其他人都封掉,自己這邊就會成為唯一出入口,到時就直接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