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拆出一個話題來談,中部縣市的交界雖然是以大甲溪、大肚溪、濁水溪等天然地形為界,但族群文化並不能如此簡單分割。例如濁水溪過去因為溪水氾濫之故,河道並不穩定,所以從員林以南(今舊濁水溪)到雲林的虎尾溪一帶,都是濁水溪文化圈的一部份。從每年西螺福興宮太平媽祖繞境區域,跨越雲林、彰化兩地共十四鄉鎮,200多間廟宇,大概可以看出清朝時期濁水溪流域文化的分布情形。
所以如果要進一步進行文化上的調查,跨越行政區域的規劃是非常有必要的。濁水溪流域的產業,例如濁水米、甘蔗及花卉蔬果,因為水土環境的關係,產運銷體系必須要一齊運作才行,可惜因為行政區劃的分割,沒辦法進行產銷整合,是非常可惜的一點。
戰後初期,國民政府頒行《臺灣接管計劃綱要地方政制》採用省市縣制度,將彰化劃成彰化市、鹿港縣、員林縣及北斗縣,基本上也是沿用日本時代的劃分,也強調北斗、員林及鹿港等地的獨立治理地位。但1950後各區整併為彰化縣,劃設各地鄉鎮市區域,於是北斗、員林及鹿港等地就失去了地方生活圈核心的位置,讓地方治理趨於破碎化。
區域治理如何可能
理論上,彰化各區應考量居民交通能力、經濟條件及歷史文化,組合適當大小的「生活圈」,例如彰南大至以二林、北斗為核心總合成生活圈,中部以溪湖、員林為核心來整合,北部以彰化鹿港橫貫線來整合等。但當前行之有年的行政區劃及選舉區域的拆分,讓區域治理以生硬的疆界來劃分,不但少了彈性的區域支援與整合,更不利於擬定地方文化及經濟產業的戰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