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研究 92年買房契約發現購買坪數是30坪(含公設)實計是29.3425坪=97平方公尺短少公設的部分現在因為與鄰近地主有民事訴訟是不是應該討回不足的公設坪數呢?還是有其他更好的方式?這事困擾很久了 快瘋了92年買房 100年國土重測,我們才發現問題,現在又有訴訟,唉~有沒有解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