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目前的進度:交屋日期未能確定,社區的地均尚未整好,車庫未整理好還很雜亂,樓梯扶手未裝、油漆未漆、馬桶未裝、1樓後陽台2樓露台尚未整理好,陽台戶與戶隔間未完成,門未裝、窗戶未裝,整體外觀約完成7成多,水電均尚未用好,建商業務一直要求、強迫去對保(奪命連環CALL),且一直強調產權要移轉給你了,對完保不管進度如何,必須撥款給它們,請問這樣合理嗎?






請問這樣的進度可以對保了嗎?
請問這樣的進度可以對保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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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rock2000 wrote:
如題:目前的進度:交...(恕刪)


定型化契約第十八條第3款: 有關金融機構核撥貸款後之利息,由買方負擔。但於賣方通知之交屋日前之利息應由賣方返還買方。

定型化契約第十九條: 買賣契約如訂有交屋保留款者,於產權移轉登記完竣並由金融機構設定抵押權後,除有輻射鋼筋、未經處理之海砂或其他縱經修繕仍無法達到應有使用功能之重大瑕疵外,買方不得通知金融機構終止撥付前條貸款予賣方。

能不能辦理對保? 只要銀行說可以就應該是可以了,產權完成轉移登記後,就可以撥付貸款給建商,但是通知交屋日之前的貸款利息,建商必需返還買方,所以如果建商想要提早在交屋日前拿到貸款款項,必需返還貸款利息,這點可以事先跟建商講明!
問題是:
銀行跟我們之間的關係是償款關係,他們應該不會關心房子何時可以到能住人的程度唄

另外建商收錢的速度真是飛快,至於進度,則不太關心房子是否達到能使用狀態-真搞不懂買房子是買個期望還是買來住的

話說上周去村玉的工地逛,看的出來,建商真的是比較細心,對細節比較要求,工地真的是很乾淨,冷氣圓孔有先封起來,車庫有先鋪石頭,我們的-工人在屋內直接尿尿,反應了也不見得有回覆

可以先辦理對保!不過可以要求撥款需你同意!
如果害怕 你就用拖字訣...
你一個人不對保他房子還是要繼續蓋!
哇.!!.這個建商很欠錢喔...

簡單一句話::


沒驗收那來的對保


再加一句話::


沒對保前~說什麼都好好好.......
對保後~你是在說三小.....


最後一句話::


銀行是跟你比較好??還是跟建商比較好??
如果有確定代款利率比較優勢。,可先對保,但可以選擇不要撥款。一但撥款了,就要開始付利息嘍
我之前有去問過一些已經交屋的舊住戶
是說很多東西都是要等二次施工才能完成
而且若主張不撥款就等於違約了
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應該是可以跟建商討論是否可以補貼利息(不一定都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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