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 : 因為她有10多年前有持分家裡沒有貸款的屋子,她還算是首購嗎?
Q2 : 幫忙查了一下土地銀行不受72-2限制,且又有承作公務人員的貸款專案,但這個風頭上還貸的到嗎?
Q3 : 該建議她簽約合同要增加貸款不過的保護自己的條文嗎? 條文該如何敘述呢?
Q4 : 她薪轉的帳戶全部的錢都是移到較高利率的數位帳戶,不然就是去買股票,土銀財力怎麼審核呢?她需要將一些錢(幾十萬)轉回薪轉戶嗎? 她也有土銀的數位帳號,還是將錢轉到土銀的數位帳號?
BTW, 還是請她老公變成她的前夫,然後前夫用現在超夯的專案去辦貸款
?感謝各位大大的解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