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第一次買房就踩到大雷,我於111年4月向總昌建設購買預售屋,
當初接待中心的接待人員說這個建案是總昌建設重點建案,會蓋出示範建築的品質,聽起來好像不錯就下訂了。等了近三年於114年七月初交屋,後續保固轉由陸旺建設負責。
交屋後才知道這建案應該是示範什麼叫爛的極致。
牆面歪斜,窗框歪,卡扣地板空鼓、不平及接縫大,多住戶室內牆面水泥漆出現顆粒氣泡,室內異材質接縫處三個月內裂七次,多戶天花板出現十字、平行、垂直裂紋裂縫,外牆掉二丁掛,最糟糕的一點:建商造成的人為漏水。
我交屋到現在超過三個月沒辦法入住,室內因裂縫跟漏水永遠處於待修狀態。
除頂層戶之下,其他狀況少的住戶安裝家電跟裝潢的工班、油漆跟抓漏的師傅也都說沒看過這麼神奇的建案。
先發第一篇:破爛防水層篇
後續有未依圖施工篇,機車位之亂篇,室內無限裂縫篇....等諸多分篇
本文開始part.1:
我買頂層六樓,上方是頂樓露臺,交屋才一週(7/13)先發生窗角有一條明顯裂縫及滲水。負責保固的陸旺建設維修部處理了兩次(都是打發泡劑)在7/26才修復好此窗角。

7月底連日大雨於8/4發現室內天花板多處出現裂縫加漏水,以次臥天花板最為嚴重。





同時間公設梯間將近一半的窗角也漏水

8/7建商請抓漏廠商來把天花板打針,因注入大量發泡劑,發泡劑從我戶上方頂樓排水溝切面孔洞冒出(找到進水點)。
抓漏廠商的師傅向我透漏說建商當初挖溝的時候挖破防水層。
還發生詭異的現象,發泡劑從10公尺外的另一住戶上方排水溝切面冒出(no.5.6照片)






確認漏水原因是建商於頂樓磁磚鋪好後人工挖的二工排水溝(溝內洩水坡度亂做,末端落水孔比前端高,溝內2/3積水,竣工圖也未標示水溝),破壞了大面積的防水層(下面有我量到防水層深度的事件經過)。
排水溝整個切面坑坑疤疤一堆孔洞,建商在排水溝塗了PU跟聚脲及我室內打發泡劑就說已經修復完畢。
↓頂樓的鳥樣,逃生門出來約一公尺就有自來水共管。直接橫跨整個頂樓中間且離地面超過10公分影響逃生動線,下面不明原因挖的排水溝(前期說是要降低明管高度,後改說是為改善積水),下雨後溝內會積水且會讓樓下漏水。





8/26因頂樓一小區域積水,建商就把那個區域磁磚挖除,我就剛好量到防水層深度約在磁磚下2.5CM-3.5CM。建商的維修原則也很奇怪,積水的區域可以掀磁磚重作,我戶天花板明確漏水的卻不修復頂樓的防水層。





排水溝內隨機點測量深度約在3.5CM-5.8CM,底部被塗了厚厚的PU,實際挖掘深度可能要再加1-1.5公分,整體溝長約30-40M。
樓板也就20公分厚,結果最深處可能挖了近7公分,懷疑連結構層都被挖掉數公分。












9月初漏水again。
向負責維修的陸旺建設羅姓工地主任要求「建商把自己破壞的防水層重做」,還住戶新的防水層應該合理吧!
羅主任不回應修復頂樓防水層的要求,僅回應會幫住戶天花板打發泡劑處理。
9/21開第一次區權會,提案要求建商還原防水層。當天到場的總昌建設張姓總經理,開場話說得很好聽表示:如果漏水的話建商一定負責到底,頂樓防水沒做好要掀磁磚重做一定會掀。
結果轉頭對我說已經把我室內打發泡劑「現在」沒漏水了,那住戶為什麼要求掀磁磚重做防水層。
到底是全體住戶要求不合理還是建商的邏輯鬼打牆??建商搞的爛攤子一律丟給住戶承擔就對了?
以下建商各種打太極的回應:
1.羅主任:一體式的防水層也不保證不會漏水,所以建商不敢做。
:那我現在保證漏的狀況就放著,防水層會自動修復嗎? 重做後不用試水?又漏水不就施工方的工法問題,卻以未發生的狀況拒絕買方的復原要求。
2.羅主任:誰(住戶)提議怎麼做就誰負責處理。
:買新房屋,要求建商把自己破壞的防水層重新施做成原本的一體式防水,還要買方自己施工跟負責保固嗎?
3.換成住戶提出打發泡劑是可預期頂多撐一兩年就逐漸失效之疑慮,要從源頭處理,全面更新破爛防水層。
張總:你怎知道打發泡劑一兩年後就會漏,未來的事你現在是要問什麼?
:建商可以就上題1說未來可能會發生所以不做,換住戶問就說還沒發生的事不要預設立場。所以建商對未來的事就雙標認定嗎? 只說對自己有利的話....
4.張總:頂樓如果重做防水層或把截水溝填掉,後面發生積水的狀況,建商就要考慮後續保固修繕問題。
:頂樓是住戶施工的嗎?暗示建商沒做好洩水造成積水的話會終止住戶的保固嗎?合理?
我買了全新屋結果建商給我比中古屋還不如的修修補補防水層跟屋況。
6樓part.2傳送門
7樓part.3傳送門
8樓番外篇1傳送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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