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買房子除了選好建設公司之外銷售人員跟工務主任哪一種大家比較會重視呢??如果買了房子後~在交屋時~遇到任何房子的問題會找工地主任還是銷售????有人有工地主任的態度不好的嗎??如果遇到不好的話都怎麼處理壓
除非建設公司是屬小規模自售的方式,否則現都是售屋交給代銷公司,售屋小姐大都是代銷公司的成員,但工地主任則是建設公司的人員且負責工地建築的林林總總。如果是談房價售屋小姐有她的權限,如果是要暸解房子硬體的各項事務不直接接洽工地主任,還要透過售屋小姐傳話那能得到最直接的訊息?所以談房價最有來頭的是找建設公司頂層業務主管,退而求其次是代銷公司現場主管、售屋人員。至於房子硬體在房價談妥後當然就包含客變更改的費用加加減減,而這些房子硬體的掌控則是工地主任的權責,自己去衡量輕重就知各人角色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