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ac Shih wrote:我也覺得應該要找捕...(恕刪) 建議找內政部不動產買賣契約範本看看,記得後來有規範少坪數要退錢,多坪數不必補。我遇到那次,建商是退每坪單價x少的坪數,也就是含土地的價格,不是只退建物部分。
感謝各位的回覆,合約書的確有載明坪數不足要退,今天只是建商硬要解釋合約書內的坪數是來自於建築室內面積的計算方式,但我想本來就要跟權狀符合才對(一般大於一點),針對這點會再詢問相關法律專長人員,看要怎麼樣才對建商有強制性....不然還真的不曉得建商不退要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