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通常只有影響到個人權益時,例如:某住戶在某樓層亂放東西、某汽車停車位亂放鞋櫃、為什麼要多收50元、某家牆壁有滲水時,這個時候就會有住戶對管委會產生不當批評甚至攻擊。回溯問題本質,社區發展是共識決。但往往只要牽涉到個人利益時,網路就成了發洩情緒的最佳地點,此舉不但無助社區發展,反而有損社區形象!管委會為了財產點交、管理員適合性問題、是否允許裝設欄杆或遮陽棚、垃圾場鼠患、水池的問題等,還得到處就教、研究法規,並沒有人抱怨工作時間過長,老實說無形中都影響了各委員的家庭生活了。
我理解住戶們對於50元的在意,但我更希望住戶們如果有任何意見時請您挪出時間與會指導,讓更好的方法得以彰顯。如果要開會,管委會成員哪位不是下班後直奔會議室?您的與會是社區發展的基石,再次懇請您與會,如果部分住戶認為管委會有失當,我個人很樂意與您交換立足點,由您來指導與監督,也許明天會更好。
再次懇請親愛鄰居們,當您發現管委會的作法不是您心中預期的時候,或者您發現別的社區有更好的作法,但可能未必適用本社區。所以請您為社區發展步出您的住所、規畫一下下班時間或協請家人與會,都是提供我們最好意見的方法。
孔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社區發展僅是追求大同的最小規模,再次邀請您來指導,讓社區更好。網路上的指導無助於社區共榮!
機車格資金徵收辦法目前有爭議,不妨參閱一下買賣契約書中即有載明機車格的費用,至於是否一戶一位,這個問題很難解。倘若有住戶目前放棄,未來他有了機車,他也許會抱怨為什麼他不可以有?我想可行辦法是比照汽車車位的轉租,是最簡單的。以我為例,我家裡有兩輛機車,但我就希望可以多一個機車格停機車,而不要將機車跟汽車放在一起,如果有住戶願意承讓我必當樂於接收,但問題可長可短!端視看長看短...
在反向思考一下,如果電梯故障也過保固,數十萬元的修繕!或風災地震等,所造成的損失,如果發生在不是你住的那一棟,假設每戶需支出3000元,我相信多數鄰居會繳,但這時候就會有少數人拒繳,然後說Why? 又會再問管委會把錢拿去哪裡了?細水長流...存款是這樣來的。(我個人見解)
腳踏車問題已經有思考放置點,請給我們一點時間找出地點。(我自己的單車都放在家裡,不論高低價)
公共空間,銷售員當初也許為了銷售講了很多不負責的廣告詞,還請各位住戶包涵,這個想法需要被倒正的,否則可能會脫序。在意房價的鄰居會要求乾淨的停車場、在意方便性的住戶要求一切以方便為原則。Again,無最佳解僅有最適解。
未來財產完全移交後,建設公司提撥的僅百萬餘元,按照目前管委會經費規劃計算,想達到安全水位四百萬,需要十年期間才能達成。未來還有垃圾清運外包等相關規畫,這些都會需要費用。這個問題各位鄰居不妨打探一下你認為理想的社區,他們累積多少才實現社區榮景。(我個人的理想世界是利息就可以支付多數費用是最完美的)
水池為例,每清一次水池費用近四千元,其中不含35噸的水資源成本。小弟南投老家也是養殖錦鯉後因為維護成本過高放棄,轉型濕地工法,但這還是需要錢投入,僅是未來會降低維護成本。當一動工,可能就會產生住戶抱怨,認為當初買房子就是因為有魚,怎麼可以把魚弄走。再者,大樓頂的景觀燈,管委會基於能省則省的前提下,有住戶就曾抱怨沒必要把社區弄得這麼寒酸吧?歸納每次開會,總是必須解決成本與利益的衝突。
還有住戶會問我們繳的錢去哪了?因為目前財產移交尚未完成,這個問題就向我們點交自己的房子,要明確知道所有問題都被改善之後才會簽字一樣。過去繳的5000元,基本是繳給太子建設,而不是管委會,這部分已經向太子建設提出結算的申請。至於真正的管理費,我們只繳了第一次,第二次正在收,近期就會公告上月結算。
對於社區管理人員,我個人建議各位鄰居們把他們視為朋友,我念大學時當過社區管理員,我依稀記得很多住戶對我向家人一樣,家裡開伙有吃的、有喝的都不會忘記坐在警位室的管理員,過年過節一個小小的紅包感念辛勞,白天在管理室聊天還不忘鼓勵當時還是學生的我多想一點未來多念一點書,那個社區的感覺我都還記得,人情味...
PS. 該社區為自管性質(百餘戶),所以才有接受大學生兼任管理員,本社區不適用。
綜上,還是麻煩各位踴躍出席,這是個年輕的社區,住戶也多數是年輕人,但往往也因如此有更多想法,所以來參與吧!這不是黑箱....很透明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