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ythez wrote:
原本預計四月交屋近期...(恕刪)
,請不要很多人不懂就在那裡亂教,大家都希望買個美美採光通風都好的房子,建商就只好在有限的土地上想盡各種方法滿足大家。好了回正提,1。法令上來判讀,那個空間是防火間隔(不是什麼防火巷,私人土地有權自已使用),他蓋起來了,是違規使用沒錯。
2。正確來說,你家的後面窗戶要全部封閉不得開窗,因為你沒有退縮1.5公尺(連個小洞洞都不可以)
3。以透天來說,要100%全依建築法令走,建商就算蓋了也賣不出去,因為你家連個圍牆鐵門也沒有。
大家有幸成鄰居,溝通一下,如果你真的那麼介意,真的就給他退屋就好了,這時代有錢比較重要,可以慢慢找自已喜歡的房子,大把大把的給你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