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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名聲的建商不會這樣搞!
一般浴室範圍內 配備互換位置OK
要變動/增加浴室面積須採升(地)板處理管道(+20CM)...
當然糞管排水聲的問題,樓下還是會不爽,發現已經住進去也來不及,跟樓上互罵而已。
※拆除還原不太可能是選項,結構管線都在裡面,代誌更大條。
要解約可以,也比較好,合約有載明違約金??
因為樓下屬於精神上損失難以價訂(建商該給你的室內面積沒錯喔),ie你要求100萬 建商說0萬解約不跟你計較。
如何向法官量化精神損失?? 或是尋求判例,倒不如雙方出價和解續住(如果你還開心的話)
若建商不同意你的條件($$),要走司法建議就是找個條件類似的物件,差額就是請求建商該賠你的。
如果你站得住腳,不妨明講建商,還怕它告你妨害名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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